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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的历史沿革

松原市意即松花江、嫩江平原上的新兴城市。

1992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2]60号):(1)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松原市人民政府驻扶余区松花江南岸沿江路。(2)设立松原市扶余区,松原市扶余区的行政区域是:原扶余市的行政区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的团结、繁荣、建设、原江、松江、铁西、民主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的胜安、胜民、胜合、胜庆、胜丰5个居委会员会;育才街道办事处的民景、民建两个居委会员会;毛都站镇;镇郊乡的贺尔其勒村、西郊村、单家围子村、于家围子村、孙喜窝堡村、郭新窝堡村、倪家窑村、后瓦房村、卡拉房子;前瓦房村的郭尔罗斯大街以南至孙喜窝堡村界,凯旋街以东至吉拉吐乡界部分;达里巴乡的努很格勒和额莫勒村,区人民政府驻文化街。(3)松原市辖扶余区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乾安县、长岭县。

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扶余县,辖扶余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三岔河镇;松原市扶余区更名为宁江区。扶余县 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松花江干流南岸,北以松花江与肇源县分界。今吉林省松原市。扶余一带,清代,属吉林将军伯都讷副都统辖地,副都统驻伯都讷城。伯都讷城是清初“边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

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设立伯都讷站,是宁古塔将军境内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1693年(清康熙三十二年),在伯都讷驿站南20里处建新城,名伯都讷新城(今扶余镇),添设伯都讷副都统专城驻防。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设置伯都讷厅,驻伯都讷新城,同时设分防巡检一员,驻孤榆树屯(今榆树市),隶属伯都讷厅。

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 日),伯都讷厅升改新城府,驻新城,与伯都讷副都统同城;孤榆树屯巡检改设榆树县,由新城府领。翌年4月,裁将军,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

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批准,裁撤伯都讷副都统。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为新城县。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

191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新城县重名,奉令改称扶余县。同年6月,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隶属滨江道。

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吉林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吉江行政区,1946年5月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划归吉林省管辖。

1956年隶属公主岭专区,1958年10月改隶白城专区。

1987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余市(县级)。

1992年6月6日,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