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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的历史沿革

松阳县始建于东汉建安四年(199年),分章安县南乡置松阳县。

松阳县

松阳县

属会稽郡,是丽水地区建置最早的县份。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置临海郡,松阳隶之。

东晋太宁元年(323年)属永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析松阳县东乡地置括苍县;同年,置处州,松阳属处州。十二年,处州改括州,松阳隶之。大业三年(607年)改括州为永嘉郡,松阳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松阳为松州,括州置总管府;七年,改都督府,松州均所辖。八年复改松州为松阳县;遂昌入松阳县。景云二年(711年),遂昌复从松阳析出。天宝元年(742年),改括州为缙云郡。干元元年(758年),复为括州,松阳均所辖。二年,析松阳县南乡地置龙泉县。大历十四年(779年),括州改处州,松阳隶之。

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年),改松阳县为长松县。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改长松县为白龙县。

北宋咸平二年(999),白龙县复改为松阳县,县名一直沿用至今。

元至正十三年(1353),松阳属处州路。至正十九年,改处州路为安南府,不久复为处州府,松阳均所属。

明清松阳属处州府。清宣统三年(1911年)11月,辛亥革命后,置处州军政分府,松阳隶之。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撤处州军政分府,实行省县两级制,松阳县省辖。三年,置瓯海道,松阳为所属。十六年,废道,复为省县两级制,松阳仍为省辖。二十一年6月,置第十一县政督察区;10月,改置第二临时特区,松阳均隶之。二十四年6月,第二临时特区改为丽水行政督察区。二十年4月,又改称第九行政督察区,松阳属之。三十四年4月,改置第六行政督察区。6月,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至三十八年5月,松阳均所属。

1949年3月14日,丽水县卫总队副总队长胡允孚以下官兵300余人在碧湖起义,松阳县长祝更生、丽水县长张慕槎率部起义后发出松阳丽水两县起义通电。丽水起义后,分别建立中共丽宣工委(4月改称处北县委)、丽水县政府(4月改称处北县政府)、丽缙永武人民游击支队。

1949年5月松阳解放。8月,设浙江省第七专区;10月,改称丽水专区,松阳均所属。

1952年1月,丽水专区撤销,松阳县属衢州专区。

1955年3月,改隶金华专区。

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松阳县,原辖境域并入遂昌县。

1963年复属丽水专区。

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批准复置松阳县,属丽水地区。现属丽水市。

1997年,松阳县设5个镇、15个乡(其中1个畲族乡)、400 个行政村、17 个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