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街道
三乡原为平岚、乌石、桥头三个村(含圩仔)的合称,在市境南部,地处山区与冲积平原中间,山丘环列。白水林山在镇东南,主峰海拔473米。主要河流茅湾涌,源出于将军岭东,往东折南流纵贯镇东部,经坦洲镇境出海。秦代,山下为海;南宋前仍是浅海滩涂;后因山泥与河沙冲积,中部形成丘陵平地。早在唐代,彭、关两姓人定居于乌石,北宋庆历四年(1044年)惠州路判郑菊叟到桥头定居。香山置县前属东莞县文顺乡,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置县后属丰乐乡谷字都。清道光初年属谷都。光绪初年属谷镇。宣统二年(1910年)属五区(1930年五区改称南乡区,翌年复称五区)。
1951年11月属上五区。
1953年称二区(含今神湾镇),1957年划出神湾改称三乡乡。
1958年环城、神湾、板芙和珠海市的前山并入,称三乡公社。
1959年析出环城、前山。
1961年称区。
1963年称公社,同时析出神湾、板芙。
1983年复称区。
1986年12月改称今名。
宜居之城
镇或区的设置
三乡镇为中山市辖镇,在中山市南部,石岐南19.8公里处,东与珠海市金鼎接壤。面积96平方公里,2000年户籍人口3.39万,外来人口6.5万。辖1居民委员会,16个村民委员会,34个自然村。镇政府驻圩仔。三乡原为平岚、乌石、桥头3个村(含圩仔)的合称。
1951年以来,设区、乡、公社时,多以三乡为名
1963年初,撤销三乡区,改设三乡公社,驻平岚
1983年11月,农村实行政社分设,设立三乡区(区公所)取代原来的三乡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圩仔镇
1983年12月22日,国务院(83)国函269号文件批准撤销中山县,设立中山市(县级),以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的行政区域
水乡
1984年02月,设立三乡区,驻圩仔镇
1986年12月,撤销三乡区,建立三乡镇,驻环镇路
1988年01月0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88)6号文件批准中山市升为地级市,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
辖境内行政区划的调整
香山置县前属东莞县文顺乡,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置县后属丰乐乡谷字都。清道光初年属谷都。光绪初年属谷镇。宣统二年(1910年)属五区(1930年五区改称南乡区,翌年复称五区)。
1951年11月,属上五区
1953年,称二区(含今神湾镇),1957年划出神湾改称三乡乡
广场观应像
1958年,环城、神湾、板芙和珠海市的前山并入,称三乡公社
1959年,析出环城、前山
1961年,称三乡区
1963年初,撤销三乡区,改设三乡公社,同时析出神湾、板芙
1974年08月,三乡公社分出五桂山建设指挥部(公社级)
1983年初,撤销三乡公社,改设三乡区
1986年12月,撤三乡区,建立三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