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区
大港区约距今5000年左右.黄骅海侵(又称天津海侵)后,海水发生海退。随着海退的逐步推展,在天津沿海地区形成大致与海岸线平行的三道贝壳堤(大港区内为四道),其中滨海沿线的一列贝壳堤,已被国家批准为贝壳堤自然保护区。自1956年以来,陆续在中塘乡大坨子高地、万家码头和太平村乡窦庄子村及沙井子村发现古遗址、遗物和古墓葬。据此,约在2300年前就有人类在大港地区生息繁衍。
1949年建国以来,在区境内发现大量战国及以后朝代的陶器、陶片和遗物,主要有:中塘和沙井子出土的粗红陶釜、泥质灰陶尊、盂、罐、盆、壶、浅盘豆、板瓦、铜剑、铜带钩等。可见,战国时期就有不少人在今大港地区居聚,从事渔猎、盐业等生产活动。
大港区
大港地区归属,春秋以前不可考,战国先后属燕、齐。秦属巨鹿郡。汉属渤海郡章武县。三国、魏隶属不变。晋属章武国(县)。北朝先后属北魏、东魏、北齐和北周章武郡(县)。隋属河间郡鲁城县。唐属沧州乾符县。五代隶属不变。宋属沧、清二州。金属清州会川、靖海县和沧州清池县。元属清州会川县和沧州清池县。明属清州静海县和沧州清池县。清属天津府静海、天津县和沧州(至民国初降为县)。
民国属河北省黄骅、静海、天津三县。
1949年1月,大港各地相继解放,到1952年4月,省、县隶属不变。
1952年4月21日河北省天津县划归中央直辖市——天津市,1953年5月14日撤天津县制,成立东、西、南、北四个郊区,大港地属天津市南郊区和河北省静海县、黄骅县。
2009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