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王九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伐邽戎取其地,始置邽县,为中国历史上最早设置的县。现在中国的史学界对县制起源问题有争论,周振鹤教授认为这是对史料的误读。
秦惠公五年(公元前395年),秦灭绵诸戎,置绵诸道(治今县西南贾川乡林河村),并筑城以加强管理。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清水县地属陇西郡上邽县(原邽县)、绵诸道。西汉初,随着经济人口的发展,为巩固边防、扩充疆土,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析上邽,在关陇要冲置清水县、戎邑道(治今黄门乡)与陇县,至此,始有清水县名,县治在古城(今永清镇李崖村)。《太平御览》引述“《三秦记》云:‘其坂九回,七日得越,上有清泉,四注而下。’下有县,因此而名。”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分陇西郡置天水郡,辖16县(道),其中清水县、绵诸道均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西汉末年,王莽改清水为识睦。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公孙述于县治以西15里依山筑清水西城(址今红堡镇西城村)。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清水县为?坻聚,与绵诸道、戎邑道一起并入陇县。
三国初,魏复置清水县,废陇县入清水县。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从天水郡分置广魏郡,辖4县,清水县属之。西晋时,清水属秦州略阳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大夏、仇池等少数民族政权,先后把势力伸入清水境内。这些割据势力你争我夺,相互兼并,征战不已,给清水的社会生产造成很大破坏。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夏王赫连勃勃攻陷清水城,将清水及略阳16000余户居民迁于大城(即夏都统万城,在今陕西省靖边县北)。北魏统一北方后,清水县仍属秦州略阳郡所辖。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在原戎邑道故地置安戎县,属略阳郡。北魏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年),分略阳郡清水、伯阳(治今北道区伯阳乡)2县置清水郡驻清水,属秦州。西魏、北周继之。北周,废安戎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清水郡,改伯阳县为秦岭县,与清水县均属天水郡。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在清水置邽州,辖清水、秦岭两县,历3年废入秦州。“安史之乱”后,吐蕃乘虚而入。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吐蕃突破唐临洮防线,取秦、成、渭等州,清水亦被占据,古城废弃。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年)正月,陇右节度使张镒与吐蕃大相尚结赞盟于清水,暂息兵戈。不久,吐蕃背盟,复据清水。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凤翔节度使崔珙破吐蕃收复清水,隶风翔府。因老城久废,移县治于牛头河南人口稠密处(即今城址)。大中三年(849年),复属秦州天水郡中都督府。五代时清水虽自前蜀经后唐至周,名为陇右道秦州府所辖,实自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年)复为吐蕃占据,县治迁至上邽城(今天水市秦城区)。
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秦州入宋,清水县属陕西路。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改称秦凤路为秦州。此时,清水境内吐蕃已为汉族同化,但秦州羌(即吐蕃“生户”)仍频繁寇掠清水。为此,北宋王朝在清水相继置直属秦州的?穰、冶坊、静戎等寨堡以及太平监,屯兵防守。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年,县治从上邽城迁回。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秦州都部署曹玮出奇兵破吐蕃李遵立部于三都谷,基本结束了吐蕃对秦州及清水一带的扰掠。此后,曹玮督军民在境内大修堡寨,并筑清水城(即今城址),以拱卫秦州。这些城堡在后来抵御西夏的人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清水县隶秦风路凤翔府秦州,领弓门、冶坊、?穰、宁远等29堡。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年一1110年),清水县、太平监和弓门、静戎两寨以及?穰、冶坊2堡均属秦州。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金将兀术越陇山西进,破清水城,继而攻陷秦州。此后,宋将吴玠曾一度收复秦州,但金仍据清水。建炎四年(1130年)。金升冶坊堡为县(治今黄门乡王店村),与清水县均属凤翔路西宁州。金宣宗贞三年(1215年),清水、冶坊两县以及?穰、静戎2镇均隶属凤翔府秦州。金哀宗正大四年(1127年),元太祖铁木真(成吉思汗)率部越六盘山到达清水县西江畔(今牛头河),病逝于萨里川(今红堡川)行宫内。
元代清水县归陕西行中书省巩昌总帅府秦州。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废冶坊县入清水县。明太祖洪武二年(1939年),徐达率兵度陇,元清水县令铁木罕巴在马跑泉被明军捕杀。洪武四年(1371年),知县刘德以宋城址重筑清水城。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清水县属陕西布政司巩昌府秦州。明朝末年,阶级矛盾激化,陕北、陇东饥民相继揭竿而起,反抗明朝的统治,先后有数路农民军蜂拥而入清水,给地方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清水县归闯王义军。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征秦陇,大顺知县丁图昌附清。清圣祖康熙三年(1664年),清水县属陕西省右布政使司巩昌府秦州。康熙七年(1668年),改属甘肃布政使司。清世宗雍正七年(1729年),升秦州为直隶州,清水属之。
民国初年,废秦州设置渭川道,清水为其所辖。
民国十六年(1927年),改渭川道为渭川行政公署,清水属之。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31日,清水解放。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天水分区。
民国初属甘肃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7月31日解放,8月7日成立清水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水县属甘肃省天水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此后,与天水县(今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多次调整边界。于1961年12月第二次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分置后,县境北界、南界均向南推移,西界西移,辖域由民国时的菊叶形变为东西长方形,县治居县境中心。
1985年7月,天水撤地设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清水县归天水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