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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的历史沿革

美溪林区,可追溯到唐朝,属海北道黑水都督府,为黑水靺赫黑水部活动区。

辽、北宋时属东京道铁骊王府,为女真邬畏于厥部活动区。

金、南宋时属东京蒲与路屯河猛安。

元代属辽阳行省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

明代属奴尔干都司屯河卫辖区。

清代属兴东道。

民国十七(1928年)国民政府废道,当时在伊春河一带拟设伊春厅,美溪林区正置伊春厅所辖之内,伪满时隶属三江省汤源县,抗日战争胜利后属合江省汤源县。

民国三十六(1947年),合江省林务局南岔分局在美溪设82公里作业所。

1949年定为美溪林务所,1950年8月,扩建为美溪林务分局,1951年7月,美溪林务分局迁址五道库,1953年,五道库林务分局扩建为森林工业局,同年3月,伊春县建立后,美溪村公所改建为伊春县辖治和村级镇。

1955年10月,美溪区公所组建,属伊春县领导,美溪设镇政府。

1957年11月,五道库森林工业局迁址美溪,在美溪成立五道库林管区。伊春县扩建为伊春市,美溪改为市辖区。

1958年1月,五道库森林工业局和五道库管区合并,同年4月,五道库森林工业局更名为黑龙江省美溪林业局。是年10月,美溪区人民政府易名为美溪人民公社。

1960年3月,美溪人民公社、美溪林业局实行第一次政企合一,1962年1月,政企分设,1964年9月,实行第二次政企合一,统称为美溪区人民政府、美溪林业局,简称美溪区(局)。

1967年6月7日,成立美溪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9月,恢复美溪林业局党委。

1980年9月22日,撤销美溪区革命委员会,恢复美溪区人民政府、美溪林业局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