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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的历史沿革

五河县沱湖-沱湖

五河县沱湖-沱湖

五河县境夏、商属徐州地,周属青州,春秋为鲁国地,战国为鲁、宋、吴三国国境,后属楚国。

秦为蕲、徐两县地,属泗水郡。

西汉置虹县,为虹县地(境内沱湖西岸有旧虹县遗址),属沛郡。东汉为夏丘县,属下邳国。三国时属魏。

东晋在故虹县地置贡城戍。南朝前期属宋、齐、梁等国。北魏复名虹县,又名降城。北周时废。隋为夏丘县,属下邳郡。

唐初为夏丘县属泗州。武德四年(621年)分置虹县于古虹城,属仁州,六年废夏丘县。贞观八年(634年)移虹治于夏丘故城,废仁州改属泗州。元和四年(809年)改属宿州,大和三年(829年)复属泗州。大和七年(833年)仍属宿州。

北宋为虹县属淮南东路宿州,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始置五河县,属淮北东路淮安军。

元初属淮安路之临濠府,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属淮南路泗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属临濠府,六年九月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改属凤阳府。

清初属凤阳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泗州为直隶州,五河改属泗州。

民国元年(1912年)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年)5月隶属于安徽省淮泗道。

民国16年(1927年)4月废道直属安徽省。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1940年)8月改第六区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五河属之。抗日战争时期(1940—1946年)属淮北苏皖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泗五灵凤县。

1949年1月15日五河县城解放,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属皖北行署江淮第二行政公署。是年4月改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

1952年4月属安徽省宿县专区。

1956年元月改属蚌埠专区。

1961年4月又改属宿县专区。

1971年3月改为宿县地区。

1979年2月仍改为宿县专区。

1983年7月1日改属蚌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