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4月9日(清宣统元年闰二月十九日),吉林行省总督、巡抚奏请,将五常厅升改为五常府,同年6月2日(农历四月十五日)批准,改厅为府,1910年1月19日(清宣统元年十二月初九日),五常府知府启用关防。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2日,吉林行省公署通令,改五常府为五常县。
1914年6月,隶属滨江道。192 9年2月,裁撤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是时,全县总人口22.7万人,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哈南专区,后归松江省直辖。
1947年1月,以五常县山河镇以南地区与舒兰县部分地区设置山河县,隶属吉北行政区;同年11月,撤销山河县,并入舒兰县。
1948年6月,将原划归山河县的五常县部分地区划回五常县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由黑龙江省直辖。195 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拉林县,并入五常县。
1958年8月,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 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1965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松花江专区管辖。
1992年,五常县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拉林河上游。北依阿城市,东、东南与尚志市、海林市和吉林省敦化市毗邻,南、西南与吉林省舒兰市、榆树市接壤,西北与双城市相连。全县总面积7512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1个镇、17个乡,其中民族乡(镇)6个。县境北部是满族聚居的地区,有5个满族乡(镇);中部有朝鲜民族乡1个。
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91.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 .2万人;满、朝鲜、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2%。县政府驻地五常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