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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的历史沿革

清雍正四年(1726年),南汇建县。大团地区隶属于江苏省松江府南汇县,为长人乡下沙盐场一场一团。

清宣统三年(1911年),南汇县建大团乡。后改称南汇县第一区大团乡公所。

民国18年(1929年),置大团镇(区公所设在大团镇,又名大团区)。自民国18年至民国36年(1929年~1947年),大团地区隶属江苏省松江地区南汇县第八区公所。其间:民国26年(1939年)7月,成立大团维持会,大团地区隶属上海特别市松江地区南汇特别区第八分区,民国34年(1945年)恢复旧制,仍为第八区公所。

解放初期的1949年5月,大团地区属南汇县第六乡镇联合办事处管辖。11月,南汇县第六乡镇联合办事处改为大团区政府。大团区下辖大团镇及彭镇、汇茂、唐宅、泥城、马厂、苏桥、新万、北窑、书院、新石、大桥、金陵、忠信、团东、团北、团西等16个乡。

1950年3月15日,大团区划为大团、泥城2个区。

1956年,原大团镇成为南汇县县属镇。

1957年9月,撤区并乡,以钦公塘为界,塘东建金陵乡,塘西建大团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大团镇区设立5个居民委员会。大团人民公社建制为11个营。

1958年11月21日起,南汇县隶属上海市。

1959年5月,原大团镇从大团人民公社中划出。

1959年,南汇县将金陵、三墩、团新3个大队从大团人民公社划出,另建三墩人民公社。

1961年,将陆桥、三德、行棣从大团人民公社划出,归宣桥人民公社。

1994年5月,原大团镇和大团乡建制撤销,建立新的大团镇(撤二建一),下辖17个行政村、6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8月,大团镇隶属上海市南汇区。

2003年5月,原大团镇、三墩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大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