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河池市宜州的历史沿革

秦时(公元前221—公元前206年),属桂林郡地。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定周县。

三国时期,属吴国,置定周县,后改龙刚县,但何时改置无从考。

西晋,置龙刚县,隶属桂林郡。东晋,沿置龙刚县。

唐朝贞观四年(630年)置龙水县,先后属粤州、龙水郡、宜州,为州治。天宝年间(742—753年)在今市境内及毗邻地区先后设置羁縻温泉州(下辖2县)、羁縻蕃州(下辖3县)、羁縻述昆州(下辖5县)、羁縻琳州(下辖4县)。光华三年(900年)析县地置崖山、东玺2县。

五代十国,龙水县初属楚,后属南汉,隶属宜州,为州治。

宋朝初沿唐置龙水县,淳化五年(994年)以柳州洛曹县来隶龙水县。宣和元年(1119年),龙水县更名为宜山县,先后隶宜州、庆远府,为州治、府治,并为庆远军节度使驻地。

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年),宜山县为庆远军民安抚司,为司治。至元十六年(1279年)属庆远路总管府,为府治。大德元年(1297年),属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为司治。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宜山县属庆远府,为府治。次年属庆远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为司治。再年属庆远,为府治。洪武至永乐年间(1368—1424年)先后设置大曹、怀远、德胜、东江4巡检司及龙门土舍。弘治五年(1492年)析宜山县地置永定长官司、永顺长官司及永顺副长官司。

清朝宜山县属庆远府,为府治。康熙五年(1666年)废大曹、怀远、东江3巡检司。雍正七年(1729年)析忻城土县功德、窖灰2里、永定土司清潭、南乡2里置理苗分县。同年将龙门土舍改置龙门巡检司(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废置)。道光五年(1825年)废永定副长官司,光绪三十年(1904年)废德胜巡检司,宣统二年(1910年)废永定长官司、永顺长官司。

民国元年(1912年)废宜山县,置庆远府,直属广西省府。

民国二年废庆远府,改置宜山县,属柳江道。

民国十五年,废柳江道,宜山县直属广西省府。

民国十九年,广西划为12个民团区,宜山县属宜山民团区。

民国二十一年,广西12个民团区合并为6个民团区,宜山县属柳州民团区。民团二十三年3月,广西8个民团区改为8个行政监督区,宜山县属柳州监督区,为行政监督区署所在地。

民国二十五年11月,广西增设玉林、庆远两个行政监督区,宜山县属庆远区,为区署所在地。

民国二十九年3月,广西各行政监督区改为行政督察区,宜山属第七区,为行政督察区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所在地。

民国三十一年4月,广西行政督察区第四、第七两区合并为第二区,宜山县属第二区(即柳州区)。

民国三十六年,广西再次划分为12个专区,宜山县属第十专区,为专区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2月27日成立宜山县人民政府,县属庆远区,为庆远区公署所在地。

1950年2月,庆远专员公署更名为宜山专员公署,县属宜山专区,为专区所在地。

1958年7月19日,宜山专区并入柳州专区。

1965年7月,成立河池专区,宜山属河池专区。

1971年广西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宜山县属河池地区。

199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山县,设立宜州市(县级市),属河池地区,所辖各乡镇不变。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国函52号】批复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由河池市代管。

2003年宜州市行政区划一览(7个镇、12乡、2个民族乡:庆远镇、三岔镇、洛西镇、怀远镇、德胜镇、石别镇、北山镇、祥贝乡、流河乡、三合乡、屏南乡、洛东乡、矮山乡、太平乡、福龙瑶族乡、北牙瑶族乡、拉利乡、同德乡、安马乡、拉浪乡、龙头乡)

2005年,三合乡并入流河乡,并更名刘三姐乡;矮山乡、太平乡并入庆远镇;拉利乡并入北牙瑶族乡;拉浪乡并入龙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