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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电区段与带电区段“接火”施工的程序有哪些。

  (1)按施工配合协议的内容由供电段负责办理申请停电作业手续。   (2)施工单位经确认已验电接地后,并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方可进行作业。   (3)施工完毕后,新架设的接触悬挂应做一处永久性接地。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 mm2的裸铜软线,软线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4)施工完毕后,确认和原有设备的绝缘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通知供电段恢复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