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的历史沿革

林西县地名由来

1907年12月27日(清光绪三十三年),热河都统廷杰奏请清廷批准,拟在巴林部西新建一县,固初定县名“巴西”,即初拟的林西县名。

1908年2月2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清廷准奏,将原定的“巴西县”改为“林西县”,新中国建立后一直沿用此名。

林西县建制沿革

林西地区历史悠久,5000多年前,即有人类繁衍生息,并创造了璀璨的锅撑子山细石器文化。2700多前年,就有前人从事青铜冶炼生产,留有闻名于世的大井古铜矿遗址。

自春秋至隋,该地先后为东胡、匈奴、鲜卑、库莫奚、霫、契丹等北方少数民族的游牧地。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于潢水北岸(今新城子镇西樱桃沟村)设松漠都护府;辽代,林西南部属上京道临潢府饶州,北境属庆州,

金代,嘎斯汰河以北属庆州庆民县,嘎斯汰河以南属临潢府卢川县;元代,林西地区属中书省应昌路(今克什克腾达里诺尔);明初,林西属全宁卫,永乐元年(1403年)以后,属兀良哈三卫之一泰宁卫;十六世纪中叶,隶属于北元察哈尔部;后天聪八年(1634年),林西地区划归巴林部;清顺治元年(1644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巴林右旗牧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五日(1908年3月17日),热河都统廷杰奏请清廷批准,始建制,县治设于乌梁苏汰川口(今林西镇址),因在“巴林草原之西”、故名“林西”。属承德府赤峰直隶州辖,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22年(1933年),林西县隶属热河省。

1933年3月6日,日本侵略军侵占林西后,林西县属伪满洲国兴安西省,1942年撤兴安西省建兴安总省,林西县隶属兴安总省兴西地区行署。

1945年8月林西获得解放,同年11月中共林西县委、林西县政府成立,林西县隶属热河省热北地委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6年6月5日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东蒙自治政府的昭乌达省合并,建立昭乌达盟行政委员会,林西县隶属热河省昭乌达盟行政委员会;1949年5月20日,林西县随昭乌达盟一起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8月1日,林西县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

1979年7月1日又随昭乌达盟划回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