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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的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期,象山区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

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

民国二年(1913年)为桂林县治所,民国28年(1940年)临桂县治分属桂林市培风、义南镇和西南附廓乡,1950年属第二区和西郊区,1955年改阳桥、南门2街道和东莲乡,1958年改阳桥、南站2公社,1966年更名为东升、跃进公社,1979年2公社合并设象山区。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扩大象山区的行

象山区政府

政区域,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银锭路。

2003年,象山区辖3个街道、1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