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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的历史沿革

因境内有“夹岸种桃,桃花泛江而流”的桃花江而名。

桃江在春秋战国前属荆州地域,置县前属益阳县。《广舆记》、《大明一统志》、同治《益阳县志》均载:“益阳置县始自秦。”至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益阳县辖26里,其中11个里属今桃江全境。

清袭明制,顺治十一年(1654),益阳县辖26里裁为23里,桃江全境仍是11个里。

民国元年(1912),益阳县划分7个镇,其中鲊埠镇、桃江镇及大桥镇部分,为今桃江县境之地域。

民国二十七年(1938),益阳县辖27乡两镇,其中桃谷、舒凤、桃江、金沙、桃源、子良、大桥、三山、瑞龙、栗埠、马埠、鲊埠、武潭13个乡为今桃江县境。

民国三十五年(1946)秋,益阳县扩乡并保,设14个乡,其中桃林乡(原桃谷、桃江)、舞凤乡(原舒凤、三山、瑞龙)、碧螺乡(原武潭、鲊埠)、九岗乡(原马埠、栗埠)、桃源乡(原子良、桃源)、志源乡(原金沙、大桥)6个乡为今桃江县境。

1949年8月3日益阳县解放,设8个行政区,暂保留原有保甲区划,其中六、七、八行政区为今桃江县境。

1950年7月,划乡建政、废保改乡、乡下设村,益阳县共设11个行政区,其中六、七、八、

九、十一共5个区,辖107个乡镇为今桃江县境。

1951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析益阳县六、七、八、九、十一区,置桃江县,并筹备成立桃江县人民政府,属益阳专区管辖。

1951年9月14日,正式宣告桃江县人民政府开始办公。

1952年2月16日,中央政务院下达命令,正式批准桃江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2年3月27日,桃江县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版图。

1952年11月,益阳专区撤销,桃江县划归常德专区管辖。

1962年12月,恢复益阳专区建置,桃江县属益阳专区管辖。

1994年3月7日,益阳地区撤地建市,桃江县属益阳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