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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的历史沿革

磐石市

磐石市

夏、商、周、秦为肃慎地;两汉、三国属玄菟郡;

唐代属渤海中京显德府显、铁、兴三州;宋时为回大王府定安国地;

元初为咸平府地;明初属塔山、发河等卫;

清初属盛京围场,光绪七年,即 1881 年开禁放荒;

光绪八年,即 1882 年议准设磨盘山巡检;光绪十四年,即 1888 年升磨盘山分州;

光绪十八年,1892 拥修筑城垣;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设县称" 磐石县" ,属吉林府;

1913 崐年隶属西南路道;

1929 年废道制,改属吉林省;

1932 年,日军侵占磐石县城,立伪县公署;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投降后,磐石解放。

1945年11月,建立磐石县民主政府,先后隶属于中共永吉地委、吉林省地方工作委员会。

1946年1月,吉林省与辽宁省合并,磐石县隶属于辽北分省。

1946年5月27日,吉南地委和吉南专署。国民党成立的磐石县政府属国民党领导的吉林省政府。

1947 年 5 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再次解放磐石,民主政府迁回县城;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隶属于吉林省。

1956年2月,磐石县人民政府改称磐石县人民委员会

1966年1月,磐石县隶属永吉专署。

1968年8月16日,成立磐石县革命委员会。

1969年5月,永吉专属撤销,磐石县隶属于吉林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销磐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磐石县人民政府,隶属吉林市人民政府。

1995 年 8 月 30 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磐石县,设立磐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