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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甘油的用法与用量

硝酸甘油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

·舌下给药

1.片剂:用于心绞痛,一次0.25-0.5mg舌下含服,每5分钟可重复1次,直至疼痛缓解。一日总量不超过2mg。

2.溶液剂:1%溶液舌下给药,一次0.05-0.1ml,一日2ml。

·口服给药:硝酸甘油缓释片:一次2.5mg,每12小时1次,作用可持续8-10小时。

·静脉滴注 开始剂量为5μg/min,宜用输液泵恒速滴注。若左室充盈压或肺毛细血管嵌压正常或低于正常者(如无其它并发症的心绞痛患者),可能已充分有效或过量。用于控制性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时,可每3-5分钟增加5μg/min以达满意疗效。如在20μg/min时无效,可以10μg/min递增,以后可以20μg/min递增,一旦有效则逐渐减量和延长给药间期。静脉滴注用量应个体化,无固定适合剂量,每个患者须按所要求的血流动力学确定所需剂量,故须监测血压、心率及其它血流动力学参数(如肺嵌压)等。

·喷雾给药 心绞痛发作时,用本药气雾剂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次(相当于硝酸甘油量0.5-1mg)。使用时先将喷雾帽取下,将罩壳套在喷雾头上,瓶身倒置,把罩壳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入口腔内。

·经皮给药 本药敷贴剂释出率一般为2.5mg-10mg/24h。一日1片,贴于胸前皮肤,剂量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

·经粘膜给药 本药控释口颊片,一次1mg,一日3-4次。放置于口颊犬齿龈上(勿置于舌下),使其在3-5小时内稳定溶解。如果不慎咽下,应再置1mg。需要时可增至一次2.5mg,一日3-4次。因有吸入的危险,故不主张在就寝时使用。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常规剂量

·舌下含化

1.心绞痛:(1)缓解症状,推荐剂量为0.15-0.6mg,每5分钟重复1次,至心绞痛缓解或用药已达3次止。(2)预防发作,应在进行可能诱发心绞痛的活动前5-10分钟舌下含化1片。

2.肺水肿:如收缩压大于13.33kPa(100mmHg),可每5分钟舌下给药0.3-0.4mg,至总量达0.9mg(3片)。

·静脉滴注

1.心绞痛:(1)常用起始剂量为25μg/min或更高(用聚氯乙烯输液器)。推荐滴速不超过40μg/min。滴注过程中必须持续监测血流动力学参数。(2)不稳定心绞痛患者由静脉滴注转为经皮给药时,在滴速减半的同时开始给予5mg/24h的敷贴剂。如收缩压升高未超过10%且未再发胸痛,应继续降低滴速;如血压升高或再发胸痛,每24小时内应再增加敷贴剂5-10mg。目前还未观察到静脉给药和经皮给药之间存在相互作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起始剂量为5μg/min(用非吸收性的输液器)。根据患者反应,滴注开始阶段可每3-5分钟增加5μg/min。如剂量达20μg/min时仍未见效,可增加10-20μg/min。如用聚氯乙烯输液器,起始剂量应为25μg/min。

3.高血压危象:可用输液泵以5-100μg/min的剂量给药。

4.肺水肿:开始剂量为5-10μg/min,每隔3-5分钟增加5μg/min,至剂量为100-200μg/min(最高剂量曾达到1000μg/min)或达预计的血流动力学效应为止。动脉收缩压应保持12-13.33kPa(90-100mmHg)范围内。

·经皮给药

1.心绞痛:常用起始剂量为0.2-0.4mg/h(5-10mg/24h敷贴剂1片)。敷贴剂在贴附12-14小时后就应去掉,在贴新敷贴剂之前应间隔10-12小时。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最低有效量为每24小时60mg(120cm2)。也有研究报道平均有效量为51cm2。

·口服给药:硝酸甘油缓释片,一次2.5mg(1片),每12小时1次,作用可持续8-10小时。

·喷雾给药 (1)发作时给予舌上或舌下喷雾0.8mg(2喷),不能吸入。可每隔3-5分钟重复给药1次。15分钟内给药次数不应超过3次。(2)预防发作,应在进行可能诱发心绞痛的活动前5-10分钟使用。

老年人剂量

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对本药的反应比年轻人显著,且更易出现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和低血压),建议起始剂量宜小。

透析时剂量

血液透析时的剂量尚未确定。

儿童常规剂量

·静脉滴注

1.充血性心力衰竭:没有对特定静脉输液器的参考值,保守的起始量为0.25-0.5μg/(kg·min),逐渐增量至起效。也有人推荐使用更大剂量如1μg/(kg·min),可每20-60分钟增加1μg/(kg·min)。已出现部分作用时,应慎重加量。常用维持量为1-3μg/(kg·min),持续滴注的最大推荐速度为5μg/(kg·min)。

2.肺水肿:开始用量为0.5-20μg/(kg·min),最大剂量为60μg/(k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