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出土文物证实,早在新石器时代洪江地域已有人类活动。
春秋、战国时属楚黔中地。
秦属黔中郡地。
西汉初置镡成县,洪江为武陵郡镡成县地。
南北朝宋、齐时,属武陵郡舞阳县地;梁时属南阳郡龙标县地;隋因之。
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析龙标置朗溪县,洪江改属朗溪县地。
五代初,洪江地域为少数民族所据有。
北宋熙宁八年(1075年)设置洪江铺(洪江名始此);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改称洪江砦,隶属沅州黔阳县;祟宁二年(1103年),洪江隶属靖州三江县地,寻改三江县为会同县,随属会同县。
元朝至元(世祖)八年(1271年),废洪江寨;元贞(成宗)三年(1297年),设立洪江巡检司。
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设洪江驿,仍隶属会同县。
清朝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会同县若水巡检司移驻洪江;乾隆十六年(1751年)若水巡检司改名为洪江巡检司。
洪江管理区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初,称洪江镇。
民国十三年(1924年)称会同县洪江市。
民国二十年(1931年)改为会同县第四区,辖23个乡镇。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会同县洪江镇。其后,相继为湖南省第四区保安司令部、湖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湖南省第十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及湖南省洪江行署所在地。
洪江管理区新中国时期
1949年10月4日洪江解放。同年11月1日建会同县洪江市。
1950年3月改为会同县洪江镇。同年10月19日改为会同专署洪江市。
1953年洪江市降为洪江镇,隶属黔阳县。同年9月改为湖南省洪江市。
1958年12月改为黔阳县洪江市。
1961年7月改为黔阳专署洪江市。
1963年5月改为黔阳县洪江镇。
1979年9月12日恢复洪江市的建制,隶属湖南省黔阳地区,1981年改隶怀化地区。
1997年11月与黔阳县合并成新的洪江市,隶属怀化市。
1999年9月市区分治,改为洪江市洪江区。
2002年5月改为怀化市洪江管理区,隶属怀化市直接领导。
行政区划关系依旧隶属洪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