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称为“百淮”(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先民)的族群已向商王献珠宝、短狗等特产。武王十三年春,睽参与伐封,会于孟津。
秦、西汉,今临沧地市属哀牢国地,出现永康岩画。
《山海经》首次记述耿马县孟定为“寿麻”地。
西汉
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10),滇置益州郡,辖二十四县,云县属益州郡辖。
由于筑通“五尺道”,云南开始了和内地的联系。铁器和其他物资从四川进入云南,促进了云南边疆社会经济的发展。
西汉时期,益州郡的设置,使滇东北和滇池地区的人们在农业方面学会牛耕、灌溉;在工业方面学会铜、锡、银的开发和加工等先进的生产技术。虽然仅是运用手工方式进行生产,但却开阔了边疆人民的视野,提高了产品的产量,使滇中、滇西、滇东北的一些坝区逐步向奴隶制生产方式过渡。三国时,诸葛亮平定南中后,便在云南劝课农桑,大兴屯田,发展生产,使今曲靖地区成为当时云南的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东汉
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哀牢王柳藐请求归附汉王朝。汉王朝以哀牢王辖地设哀牢(今腾冲、龙陵和德宏州、临沧地区)、博南(今永平)二县,割益州西部六县为澜沧郡,后改为永昌郡,治不韦(保山)。
建兴三年(225),镇康县在永寿境,属永昌郡辖。出现锹形铸犁及牛耕。
同年,诸葛亮“五月渡沪深入不毛”南征,“师至白崖”,追击孟获。“获因南走庆甸(今凤庆县)”。
三国
蜀汉时,永昌郡增设雍乡、永寿县,此两县域均在今临沧市。
两晋
西晋元康九年(299),永昌郡治南移永寿(今耿马)县,历时43年[东晋咸康八年(公元342)止]。
从西晋一直到唐朝中期,云南始终处于社会动荡、连年争战中。到了南诏、大理国时期,才逐渐稳定下来。当时南诏是一个奴隶制政权,作为云南的统治政权,南诏把种族奴隶制——“佃人制”推行到各地。如征服“西爨”后,即把滇池地区的居民移迁到保山、大理一带,降为生产奴隶(佃人)。奴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四川掳掠来的工匠,他们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对云南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使用奴隶成为南诏统治的基础。南诏末期,洱海地区已基本完成了奴隶制向封建领主制的转化。
唐朝时期
大理国实行封建分封制,农奴主利用分封和占有的土地建立庄园,强迫农奴无偿地在庄园耕作,并负担沉重的劳役、兵役和苛捐杂税。不过,由于当时农奴还有人身自由和属于自己的少量土地,所以生产积极性比较高。大理国历时300多年,政治稳定,与中原地区的交流不断增强,社会经济也得到了较大发展。
高宗麟德元年(664),唐王朝设剑南道姚州都督府(今姚安县境),云县、凤庆属其辖地。
五代十国
南诏时期,以十败为一区域,加七节度、二都督共十个区域,凤庆地属永昌节度管辖的唐封川一带。南诏时期(748-895),在永康设拓南城,归永昌节度。
大理国前期,凤庆地仍属永昌节度,为蒲蛮孟柞地。
大理国后期,凤庆称庆甸,隶属永昌府,将南诏时期的拓南城改为镇康城。绍圣三年(1096),镇康分属金齿镇的镇康城和永昌府的庆甸。
元代初
洱海一带基本保持着封建农奴制,而滇池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则得到较快发展,到了元朝末期,封建地主经济已占主要地位。元王朝在云南省修建松花坝及六河堤,第一次对滇池进行综合治理。此外,大规模地组织军队和百姓在今昆明、曲靖、楚雄、红河、大理、保山6个地方实行屯田,由此出现了自耕农的私有土地和个体农民所有制。这些个体农民摆脱了封建农奴制的人身依附关系,除直接向政府交纳赋税处,还可享有土地上的其他收入。元朝以后,云南社会经济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行了“兵自为食”的卫所屯田制度。
元朝
宪宗四年(1254),元兵克昆明,遂定云南诸郡,蛮部三十六路、四十八甸皆设土官,归大理金齿都元帅统辖。
至元八年(1271),分金齿白夷为东西两路安抚使,镇康置东路安抚使。至元十二年(1275),赛典赤改东路安抚司为镇康路安抚使。
至元十五年(1278),镇康路安抚司改为宣抚司,立镇康路军民总管府。
至元二十一年(1284),元将罕的斤破金齿。二十四年(1287),金齿孟定甸官俺嫂、孟缠甸阿受、夫鲁寨木拜率民25000人降。至元二十六年(1289),立孟定路。至元三十一年(1294),置孟定路军民总管府,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佩虎符。
至元二十三年(1286),撤镇康安抚司并入大理等处宣抚司。
大德、至大年间(1298-1311),梁王派苏庆任镇康军民总管府同知。
泰定二年(1325),顺宁(凤庆)部落首领孟氏,请求内附。木邦兵侵入镇康县境,土司泥囊率众抵抗七月,土官泥囊叛变,奉诏后出降。
泰定三年(1326)三月,孟定路东南置谋粘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三月废。
泰定四年(1327)十一月,置顺宁土府,以孟氏为土知府,左氏为土同知,属大理路,并赐姓氏。文宗天历元年(1328),设顺宁府宝通州、庆甸县及大侯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