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镇,解放前称洪塘镇。
1949年5月解放后,改称洪塘乡。
1950年4月洪塘乡划分为三个乡。
1956年4月,洪塘、鞍山、洋市、费市四个乡合并为一个
乡,冠名为鞍山乡。
1958年鞍山乡改东风公社,10月设为七个生产队。
1959年3月改为洪塘、鞍山、狮东、洋市、应家、费市六个管理区。
1961年5月,洪塘、鞍山、狮东三个管理区合并设一个公社,冠名洪塘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洪塘乡人民政府。
1984年3月,宁波市郊区与江北区合并,洪塘乡归江北区管理。
1985年3月,经省民政厅批准,为洪塘镇人民政府。
1991年,洋市乡的4个村并入洪塘镇,辖2个居委会、20个行政村和一个农牧场。
1992年5月,根据甬政发[1992]112号文件精神,决定裘市镇与洪塘镇合并,建立新的洪塘镇人民政府。辖3个居委会、28个行政村和一个农牧场。
1996年,面积41.2平方千米,人口2.3万人,辖洪塘、荪湖、安山、周陈、后张、上沈、赵家、旧宅、西洪、叶家斗、荐江、下沈、郎家、朱界、宅前张、孙家、洋市、西江、裘市、刘马湖、方界、前后潘、横山、邵家渡、洪塘旧宅、林家、上宅、小郎家28个行政村和裘市、洪塘、洋市、振兴4个居委会。
2004年07月01日撤镇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