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称五河林,也称五虎林;设为保,称五河林或五虎林保,治所勃兴镇(今五林)。沦陷时期,1933年划为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治所勃兴镇改称五河林。
1935年修筑铁路时,在此设青林站。
1939年宁安县基层行政区划按街、村制调整时,五河林保改为村,并以火车站名取代五河林名,称青林村。 解放后,恢复五河林区名称,简称五林。
五林地区泛指今林口县五林镇、朱家镇、五星乡、柳树乡、宝林乡一部和海林县的柴河镇、二道河子镇、三道河子乡、桦林镇一部等广大地区。
历史沿革
据《明实录》太宗朝卷68载:明代永乐八年(1410年),在县域五虎林河流域设立法因河卫,后又增设甫儿河卫。卫所之间经常交往,并入朝进贡。这是史书上最早提到五林的地方。
五林镇是具有光荣历史的地方,曾是中国共产党在牡丹江地区建立最早的党支部之一,这里也是东北抗联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
吉林将军长顺向朝廷奏报金矿分布情况,指出三姓地区金矿最盛,黑背沟为著名金矿之一。3月,黑背、东沟金矿转为官督商办。五虎林(今五林)地区发现沙金,在五虎林北沟、苇子沟、烟筒砬子、仙人泡、四人沟、白草沟、柳树河子(今柳树乡柳树村)、土豆甸子(今柳树乡土甸村)等地开始有私人采金。
1926年(民国15年)
中共北满地委派杜省吾到牡丹江开辟工作,以牡丹江为基地向宁安、海林、五虎林和穆棱等地发展,在林业工人和金矿工人中开展工人运动。年末,杜省吾来到五虎林金矿,对工人进行争生存、护国权教育。五虎林已有中共党员活动,后来建立了中共五虎林支部委员会。
1930年(民国19年) 9月 中共五虎林支部委员会有党员10人左右,隶属中共宁安县委领导。 北兴村(今属五林镇)创办靠山国民学校,此为本县少数民族(朝鲜族)教育之始。
1932年(伪满大同元年) 3月 12日 中国国民救国军总司令王德林在五河林(今五林)召开军事会议,部署抗日作战计划。会上李延禄补充团主动承担了阻击敦化北犯之敌的任务。 5月30日 宁安、海林、五河林群众举行反满抗日示威,纪念“五卅”运动7周年。
1933年(伪满大同2年) 1月 1日 李延禄率吉林自卫军补充团和救国军十七团千余人,在中东路东部磨刀石(今属穆棱县) 抗击日军第十师团三十九联队,被日军包围。李率部奋力突出重围,连夜撤往五河林。2日,部队到达五河林, 李延禄、孟泾清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决定按中共绥宁中心县委指示,立即改编部队,成立抗日游击总队。 4日,召开全体军官会议,宣布将部队改编为抗日游击总队,脱离救国军,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总队长李延禄,政治委员孟泾清,参谋长张建东。下辖4个团、1个支队。由于五河林保董赵保义投敌封锁山口,并向日军告密;当日夜,部队分散突围,转移到密山、宁安等地开展游击战。同年,日本人在五河(今属五林镇)设利源金矿公司,招工100余人采金。
1937年(伪满康德4年)
7月12日 在全国抗战形势的影响和抗联五军地下党员策动下,伪宁安三道河子(今属海林县)森林警察队150人,在大队长李文彬率领下,打死日本指挥官以下 8人,缴了敌人新由五河林派来的50多人的武装队的枪械,焚烧了防所,带出全部军用物资起义反正。15日在三道通举行誓师大会,宣告参加抗联五军,改编为五军警卫旅。旅长李文彬,政治部主任张镇华。
8月中旬 五军一师二团在五河林半拉砬子设伏,打死白俄伪军21人,伤8人,缴获部分枪支。
1938年(伪满康德5年)
6月上旬 四军副军长王光宇率四军骑兵进入林口县域, 先后攻打了青山站大屯、杨木背大屯(今上三阳)、洞子站(今属奎山乡) 大屯,打死敌人3人,缴获马10余匹和大批粮食,补充了部队给养。 在打完洞子站的次日凌晨,四军一团遭敌袭击,损失战马20余匹。部队离开洞子一带向五河林进发,途中遇二军五师师长陈翰章,得知五军西征部队尚未起程,而宁安方面敌人已经戒备森严。四、五军领导人决定,由宋一夫率四、五军步兵由五河林北返刁翎地区五军后方,与五军军部和一师联系。李延平、王光宇率骑兵南下试探前进,顺利时过中东路进入宁安西北山区活动,不顺利时北返牡丹江莲花泡(今莲花村)与五军步兵会合。 李延平、王光宇率骑兵与宋一夫率领的四、五军步兵在五河林分手后,继续南下。因敌人重兵防守,部队无力继续南下。到达兴源镇后北返,途中袭击了林口阜隆岗大屯获胜,缴获长短枪30余枝和粮食、马匹等物资,破坏了大屯的炮台、围墙等。后在阜隆附近山上和马当沟受敌袭击损失较大。四军六团又出现叛徒打死政委李德润,裹胁队伍叛逃。
年内 日本侵略者禁止私人采金,黄金统一由日本银行收购。采金生产由单纯手工作业转为机械化或半机械化作业。在兴隆镇设太原公司,在五虎林设满洲五虎林采金会社,负责采金物资供应和采金管理工作。
1946年5月,五林地区与林口县合并,以五林为县名,称五林县。
1947年2月,五林地区单独设县,仍称五林县,将辖区分设为 5个区,今五林镇域设为一区。
1948年,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成立海林县,县下设有五林区。
建国后,1956年 3月海林县撤消,五林区划归林口县辖。同年实行镇乡体制,改称五林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改建为五林人民公社。
1984年 4月,实行镇乡体制,成立五林镇人民政府,地名五林镇,简称五林。
五林镇政府驻地五林村为单纯地方名称,由振兴街道办事处和大兴、青西、长兴等 3个行政村组成。 振兴街道办事建于1987年,称五林镇街道办事处。
1990年地名补查时,因办事处设在振兴大街北侧,更名振兴街道办事处
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03人;满、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镇政府驻于大兴村。
2000年五星乡并入五林镇。
2010年五林镇正式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
五林镇已经划归牡丹江管(但公交还没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