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骨髓移植来治疗再障? 用骨髓移植(BMT)治疗再障,在国外已取得许多经验,其中有30%~50%的患者输入的骨髓能够生长,供髓者为患者的HLA组织配型相近的兄弟姐妹,如为同卵孪生兄弟姐妹,则更为理想。本病输骨髓后,最初3个月病死率最高,多死于移植物排斥或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由于骨髓移植不易找到HLA组织配型相近的供髓者,而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故应严格选择适应症。 关于适应症,一般认为:①严重的骨髓功能衰竭(重症再障,老年人除外),粒细胞淋巴细胞在75%以上;②最好在确诊后3个月以内进行;③年龄在20岁以下;④移植前输血次数少者,最好未输过血,以减轻移植后的排斥反应;⑤尚无明显的感染;⑥HLA组织配型相同。 移植前的准备:供髓者多为患者的亲兄弟姐妹,而亲兄弟姐妹中任何一人组织配型完全相同的机会只有25%,即使HLA配型及MLC(混合淋巴细胞培养)都适合,还会有一些不知名的、次要的移植抗原可以发生免疫排斥反应,而可能导致移植的失败。所以,移植前必须使再障病人的免疫系统处于“完全”抑制的状态。一般是在移植前给以大剂量全身或极大剂量环磷酰胺。 骨髓移植:从供髓者多部位骨髓吸取骨髓组织(混有血液,约800毫升),其中含有至少1亿个骨髓有核细胞。过滤后,即作静脉注射。移植2~3周后,如在病人血循环中出现供髓者的血细胞,说明骨髓移植已初步成功。需要注意的是,在骨髓移植后尚未“生根”之前,病人处于严重感染和出血的危险之下,务必采取严密的无菌隔离和胃肠道、口腔、皮肤的灭菌措施,以防止细菌和霉菌感染。如出现感染的迹象,需要多次输注浓集的白细胞和给予大量抗细菌和霉菌的抗生素。同时,为防止出血,还需输注浓集血小板。 骨髓移植失败的原因:①病人在移植前,由于家族供血的输血而对供髓者主要配型已经致敏;②在骨髓移植后尚未“生根”之前,严重的感染或出血未得到控制;③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指移植组织成活繁殖后,其中有免疫功能的细胞对病人自身原有组织中的抗原发生免疫反应,从而损害病人的组织,如皮肤、肝脏、胃肠道等。有急性的或慢性的。约有70%接受移植的病人会发生,其中半数人会因此丧命。所以,移植后再给以大剂量氨甲喋呤或环孢素,以抑制GVHD 反应,急性时还加以ALL血清,疗效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