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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月湖区的历史沿革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至唐广德二年(764),鹰潭属余干县晋兴乡辖地。

唐永泰元年(765),置贵溪县,鹰潭称坊,为贵溪县辖地。

明万历初年(1573),神峰寨巡检司迁鹰潭。

清乾隆三十年(1765),鹰潭设司。

同治三年(1864),鹰潭司改鹰潭镇,仍为贵溪县管辖,直至1956年。

1957年1月,鹰潭升格为县级镇,次年4月又降为贵溪县辖地。

1960年7月,又改鹰潭为县级镇,隶属上饶专区。

1979年3月,鹰潭撤镇设市,仍隶属为上饶专区。

1983年7月,鹰潭市升格为省辖市,原县级鹰潭市区域改称月湖区至今。

月湖区唐、宋、元、明的区域今无考。

清代设都、图、甲,鹰潭镇为仙源乡三十一都、八图。

民国十年(1921),始有月湖乡建置,时辖12保、94甲。

民国二十年(1931),陆海空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指令江西43县改行保甲制,贵溪始设区、保联、甲,鹰潭为第四区,设一保联,辖17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八月,鹰潭第四区已成为经济轴心,为此,增设月湖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月湖乡范围为:北靠鹰潭镇区;南至黄奇石与天禄交界;东边至长石岭与大桥乡接壤;西边过新家塘艾家和小英王家,紧邻余江县。

民国三十二年(1943)至三十四年(1945),月湖乡辖12保、94甲,12保、94甲和10保112甲;鹰潭镇辖6保、46甲、6保、48甲。

民国三十八年(1949)5月,鹰潭解放,鹰潭镇改为区。同年9月,废保甲,实行区、乡、村制。

1950年6月,鹰潭镇为区级镇。8月,增设月湖区(第5区),管辖石塘、嘴上、太阳、杨碧、白露港、小英、桥西、口上、罗湾、流桥、孟青、滴水、庄源13个乡。

1951年,鹰潭镇设和平、交通、胜利、劳动、解放、建设6个街人民政府。月湖区在管辖13个乡的基础上又增设西汪、下桂、天禄。

1957年1月1日,鹰潭镇升格为上饶专区直辖镇,划贵溪县嘴上,白露港、杨碧3个乡归鹰潭镇。2月又将贵溪县低坪乡划入鹰潭镇。

1960年,鹰潭镇再次为上饶专区直辖镇,将贵溪县鹰潭郊公社和志光公社流洪、低坪2个大队一并划入鹰潭镇。

1979年3月,鹰潭撤镇设市,1983年升为省辖市,原鹰潭市改称月湖区,管辖四青乡、夏埠乡、白露乡、童家乡和江边、东湖、交通3个办事处。

1989年1月,增设梅园办事处。

1995年4月,童家、白露撤乡设镇。

1998年8月,四青乡撤乡设镇。

2003年9月,白露乡划归市工业园区管辖,成立白露街道办事处。

2005年,月湖区辖童家镇、夏埠乡,以及江边、交通、东湖、梅园、四青5个街道办事处。

2010年1月,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成立,夏埠乡划归信江新区管辖。月湖区辖童家镇,以及江边、交通、东湖、梅园、四青5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