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搏骤停一般为三种类型:即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跳停止和心电机械分离。无论哪种类型的心搏骤停后果均相同,都是有效循环停止,临床表现也一样。因此,当病人神志突然消失、听不到心跳、摸不到大动脉搏动时可迅速进行复苏处理。 1.初期复苏处理或基本生命支持(BLS):保持气道通畅(A)、人工呼吸(B)和胸外心脏按压(C)。 2.二期复苏处理(ALS):心脏用药(D),心电监测(E),诊治上律失常、电击除颤(F),建立静脉通路、维持呼吸循环稳定。 3.后期复苏处理(PLS): 估价病情(G)、脑复苏(H)、加强监测治疗(I)。因此,心肺复苏可概括为三个阶段、9个步骤,国际上通用A~I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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