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建于东汉末期建安年间,约公元205年前,初属豫章郡,不久改属鄱阳郡。晋初并入葛阳县,仍属鄱阳郡。南朝宋复置。
隋开皇九年(589),再度并入葛阳县,属饶州。十二年,葛阳改称弋阳。唐武德四年(621),上饶县析出重置。七年,省入弋阳,乾元元年(758),再度析出重置,隶于江南东道信州。
宋,仍属信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隶于江浙行省信州路。明洪武三年(1370),信州路改为广信府。四年,广信府隶于江西行省。(广信府并非指位于现今广西梧州、贺州与广东封开一带,并非西江与贺江交汇一带。该广信府是江西行省广信府,治所在今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下同)。
民国3年(1914),上饶县隶于豫章道。
1926年,直属江西省。
1932年,隶于江西省第六行政区。
1938年,县城上饶镇改称广平镇。
1949年5月3日,上饶县解放,广平镇及附近部分城区析出建立上饶市,全市总面积64.68平方千米,隶于上饶专区。
1960年3月,上饶县并入上饶市,全市总面积扩至2554.68平方千米。
1964年4月,上饶县重新分出,上饶市辖域仍同建国初。
1993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上饶县的沙溪镇、灵溪乡、秦峰乡、朝阳乡划归上饶市管辖,市域面积扩到338.6平方千米。相当于原有面积的5倍,仍隶属上饶地区行政公署管辖。2000年7月10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上饶地区和县级上饶市,原上饶市改称信州区,隶属新设立的地级上饶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