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使用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经授权机关批准的合法组织; (2)具有与操作空间电台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拥有必要的资金; (3)具有履行国家主管部门和国际电联规定义务的能力; (4)拟设置空间电台所使用的频率应符合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我国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具体规定; (5)拟设置空间电台所使用的卫星网络必须完成国内、国际卫星网络协调; (6)国家规定开展特定空间业务所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例如,开展卫星广播业务,需要广电部门的批准;开展卫星气象业务,需要气象部门的批准,其他还有地球探测、科学研究、导航定位等。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