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下设5乡,后划为7乡,统17里13保。县北为永宁乡,统湘坑、七里、露溪、亭头、象村、大禾、昭信7保。
民国15年废道,以省统县,武平直属福建省。置亭头乡,隶属武平县北三区之一桃溪区。 民国20年(1931年1月),武平的武东、武北地区与上杭联合成立杭武县苏维埃政府。县机关驻上杭白砂。12月,撤销杭武县,武北、武东划归武平县。
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新县制,以保甲为基层组织,武平县划为10区,69联保,300保,3037甲。置亭头保,隶属第十区。
民国29年(1940年),武平县划为4区,21乡(镇),260保,2609甲。亭头保隶属第四区桃溪乡。
民国31年(1942年)撤销区,由县直接统乡,全县划为19乡(镇),258保。亭头保直接隶属桃溪乡。
民国37年(1948年)分设桃溪乡、小澜乡(今小兰村)。亭头保隶属桃溪乡。
1949年11月,为集中精力清匪反霸、安定社会秩序,全县建立城厢、东留、中山、下坝、岩前、象洞、十方、中正8个区。
1950年,废除原乡(镇)、保、甲,建立区级人民政权。置亭头乡,隶属第十一区。
1952年12月,十一区(桃澜)与十三区(湘店)合并为桃溪区。亭头乡隶属桃溪区。
1954年,桃溪区易名桃澜区,亭头乡隶属桃澜区。
1956年4月,永平区、桃澜区、大禾区合并为武北区;亭头乡隶属武北区。
1958年4月,撤区并乡,武平县8个区(镇)、78个乡,撤并为30个乡(镇),下辖20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2399个生产队。置亭头村农业社,隶属桃溪乡。
1958年11月,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化,撤销乡(镇),将203个高级农业社、4个初级农业社合并成立16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政体。小澜、桃溪二乡合并成立十月公社,1960年2月,湘店公社并入桃溪公社,1961年4月湘店公社分出。
1984年10月,撤销桃溪公社,复设桃溪乡。
1961年4 月,置亭头村大队,隶属桃溪公社。
1984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建制,设立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撤销亭头村大队,设亭头村委会,隶属桃溪乡。
1995年12月19日撤销桃溪乡,设立桃溪镇。亭头村隶属桃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