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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之债产生的原因、成立要件

不可分之债产生的原因、成立要件

不可分之债的成立,主要由法律行为引起。例如,按份共有人出卖共有物所生之价金请求权,按份共有物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即为不可分之债。

不可分之债的成立要件为:

第一,债的一方或双方为多数人。

第二,给付基于同一发生原因。

第三,债的标的不可分,即一个给付分为数个给付时,有损于其性质或价值。

任何之在性质上或依法不可分者,均可成立不可分之债,因为此时当事人不可能按照份额分享权利或分担债务。例如;甲、乙共同出售共有房屋三间,但约定须整体交付。不可分之债的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