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1日,佳木斯镇改为建制,归伪满洲国三江省直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佳木斯实行新的行政区,东风区为水乡区所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佳木斯解放。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2月25日,佳木斯市政府成立。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市政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行区街(乡)制。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东风区属第3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5年6月将政府改为区公所,东风区属第3区公所。
1956年城区3个区公所撤消,建立德祥、永泰、佳西、西林、保卫、晓云、永安和佳东8个街道办事处。东风区划归佳东街道办事处。
1958年1月15日佳木斯市政府进行市区区划调整,撤消各街道办事处,重新设置长安、佳西、和平3个市辖区和郊区。东风区划归和平区。
1958年秋,区建制撤消,城区成立人民公社。11月12日成立了东风区人民公社,东风区划归东风人民公社。
1959年12月,东风人民公社改称为佳东人民公社。
1968年4月28日,佳木斯市革委会决定将市区和平、佳东人民公社合并成立东风区。9月10日,合江地区革委会决定撤消东风区,划为东风人民公社。
1969年9月18日,合江地区革委会决定将佳木斯市区原来的8个人民公社合并为东风、前进、向阳、永红4个人民公社。
1972年10月28日,佳木斯市东风区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为佳木斯市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按县级建制。
1980年9月11日,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