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华亭县改由嘉兴府辖,金泽随属。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设浙江行省和松江府,金泽归松江府领之。
明万历元年(1573年),复设青浦县制,金泽始属青浦县治。
清乾隆八年(1743年),青浦设海中、海上、华中、华上四乡,金泽属华上乡四十二保。
宣统元年(1909年),全县划十六个自治市、区,金泽为自治区之一。
民国元年(1912年),改自治制为市、乡制,金泽为乡。
民国十八年(1929年),全县设13区,金泽为第5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全县并区,设8个区,金泽为第4区;抗战期间,金泽为第8区;抗战胜利后,恢复为第4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撤区并乡,全县设27个乡镇,金泽为乡。
1949年5月,青浦解放,全县设1区、1市、10个联合办事处,金泽为第二联合办事处。
1949年7月,全县设8个区,金泽为区。
1957年5月,撤区并乡,全县计3镇16乡,金泽设乡。
1958年9月,金泽成立人民公社。
1984年4月,金泽恢复乡建制,但仍保留公社管委会,实行政社分设,乡政府行使行政职权。
1986年5月,金泽撤乡建镇,为市郊首批两个撤乡建镇之一。
2004年3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消金泽镇、商榻镇、西岑镇建制,成立新金泽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