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西汉始称阳邑县。新莽天凤元年(14年),改称繁攘县。晋时,复称阳邑,隶太原国。北魏时,隶太原郡。太平真君九年(448),废县。景明二年(501年)复置,隶太原郡。北齐时,隶并州。北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占并州,县城由阳邑西迁10公里到白塔村(即明星镇)。隋大业三年(607),罢并州为太原郡,太谷隶太原郡。唐武德元年(618),复并州,太谷隶并州。唐武德三年(620),于太谷置太州,辖太、祁二县,六年(623)州废。复隶并州。开元十一年(723),改并州为太原府,县隶府。五代时属后唐,后晋,后汉,北汉。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属宋。至和元年(1054),以并州为太原府,县仍隶府。金兴定四(1220)隶晋州。元废晋州,置太原路,县隶路。大德九年(1305),太原路改冀宁路,县属冀宁路。明、清两代均隶太原府。
民国初年,县隶冀宁道。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七事变”,11月7日太谷沦陷。年底,太谷抗日县政府在东山建立,隶山西省第三行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9月,阎锡山派员接管抗日政权,隶山西省第八行政区。
是年底,阎县政权倒台,共产党领导重建抗日县政府,直至抗战胜利。
铁路以西之太谷所属村庄抗战开始划入愉太路西抗日办事处,称太八区。
民国三十年(1941)后,隶路西抗日县政府,称太三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路西县解散,太三区所属村庄重归太谷。
民国三十七年(1948)7月13日,太谷解放。8月15日起,隶晋中行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9月1日后,隶榆次专署。
1978年1月,隶晋中地区行政公署。
1999年9月晋中地区撤销,成立晋中市(地级市),太谷隶晋中市。
太谷县行政区划
太谷县辖3镇6乡198个行政村。
任村乡,辖15个行政村,总户数4433户,总人口15819人,总耕地面积2960公顷。
侯城乡,辖40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境内居住人口51000人,其中农业人口36000人。
小白乡,辖20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人口有16915人。
水秀乡,辖19个行政村,有农户7225户,总人口22825人,劳动力9953个。
北汪乡,辖17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全乡共有人口24000余人。
阳邑乡,有行政村22个,自然村57个,6492户,人口22000余人,耕地45691亩,其中山区5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710户,19400人。
范村镇,辖39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耕地4.08万亩,人口1.6万人,两分平地八分山,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农业镇。
胡村镇,下辖17个行政村,总面积7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7万人,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达20000余人。
明星镇共辖九个行政村,两个农村社区(2004年南关村改为两个社区),九个城市社区,是太谷县第一大镇。县政府驻此镇。
太谷县县城
太谷县城,位于县境正西,东经112°28‘一113°
1’,北纬37°12~37°32′。城区面积59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0246(1993)。
县城所在地,原为白塔村。民间有“先有白塔村,后有太谷城”之说。北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始由阳邑迁治于此,距今1400余年。
太谷县城是太谷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旧城内有四街八井。
民国初设五坊、四维、四外、二庄。鼓楼筑于城中心,辐射东、南、西三条大街。楼北为旧县衙,北大街与西大衙中段相交。白塔建于县城偏南。以四合院为特色的民宅以及沿街旧式铺面仍保留着古城风貌,新建的机关、学校和企业建筑群组成了新的格局。城外,旧壕沟及废渣
丘已平整无遗。原南门外新修筑一条宽15米东西向的柏油路,称新建路,路旁楼房高耸林立,成为县城最繁华的地方。城内南大街之商业中心渐向新建路一带发展。新建路中段南向的南关正街成为县城南业之枢纽。中小学设于旧城僻静之处,新增学校则多设于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