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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的历史沿革

夏津县域于唐、虞、夏、商、周时期属兖州之域。

春秋时为齐、晋会盟之要津,战国时为赵国地,秦属巨鹿郡地。

西汉初年置县,曰“鄃”,为县域置县之始。时鄃属冀州部清河郡地,县治设于现城址东北20公里处(今平原县腰站镇王双堂村北侧)。

汉高后(吕雉)四年(前184年)鄃为侯国,吕它曾为鄃侯。孝景时曾封栾布为鄃侯,后封国撤销,仍为鄃县。孝武时,为武安侯田蚡“食邑”。新莽时,改鄃称为善陆。

东汉复为侯国,勋臣马武封鄃侯,后马武改封杨虚(今高唐),鄃仍为县,隶属清河国。清河国后改称甘陵国,鄃仍属之。

三国魏时,鄃亦属甘陵国。

晋代,甘陵国复称清河国,仍辖鄃。

南朝刘宋时,鄃属清河郡。

北魏初,鄃辖于平原郡,寻废平原郡,鄃改属东清河郡。

北齐,撤销鄃县,并入平原。

隋开皇十六年(596)于古鄃城西南重建鄃县,先隶属于贝州,后又改属清河郡。同时,另置夏津县(此为本县之名的发端,县城位于今城址以北17公里处的新盛店)。此时为鄃县与夏津县并存时期,鄃与夏津同属贝州。鄃县后复改属清河郡。大业年间,曾一度撤销夏津县,并入清河县。

唐天宝元年(742),将鄃县改为夏津县,仍属贝州。后因县城遭大水,于是将县治迁到新县店(新盛店旧称,即原夏津县城址)。

五代汉时,夏津县划归大名府,至宋朝和金朝,夏津县仍属大名府。

元朝初年,夏津县隶属东平路,曾一度为驸马都尉武毅王的“汤沐邑”。至元七年(1341),夏津县改属直隶高唐州。

明朝建立,夏津县隶属于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高唐州。

清朝因袭明朝旧制,雍正八年(1730)后,夏津县从高唐州划出,直属东昌府管辖。

乾隆四十一年(1776),改临清为直隶州,夏津县遂辖于临清州,是为属临清州管辖之始。

民国元年(1912),夏津县改属济西观察使管辖。

民国三年(1914)改属山东东临道(道尹官署设于临清)。

民国十五年(1926),改属山东德临道。十七年(1928),直属山东省政府管辖。

1936年,夏津县改属山东省政府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设于临清)。“七·七”事变后,行政区划屡有变迁。

1938年,改属山东省政府第四行政督察区。是年3月,日伪政权在山东省公署下设道、县、区、乡建置,夏津县归属鲁北道管辖。

1940年7月,复设东临道,夏津复归其管辖。

1939年8月,夏津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归属鲁西北三专署。

1941年,改属冀鲁豫边区政府。

1944年5月,夏津县抗日民主政府(后改为人民政府),属冀鲁豫边区政府冀南行署第六专署。

1948年改属冀南行署二专署。

1949年,划归河北省衡水专区。

1952年10月,划归山东德州专区。

1956年2月,德州专区撤销,夏津改属山东聊城专区。3月,恩县撤销,苏留庄区及左王庄区(部分)计97个村划归夏津县。

1958年12月,武城县撤销,并入夏津县。

1961年复置德州专区,夏津又属之,7月,恢复武城建置,原武城县域复从夏津划出。

1967年,德州专区改为德州地区。

1995年,德州又撤地改市,夏津皆属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