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2年初,伴随新世纪苏州社会经济的飞跃,经规划批准,将原苏州市相城区陆慕、蠡口二镇合并,设立“元和镇”。
蠡口镇沿革
约公元前11世纪,有泰伯、仲雍至江南,建立勾吴国。
公元前473年,范蠡助越王勾践灭吴,并选择功成身退之路,相传曾携西施隐居蠡口中陶村养鱼,由此得名“蠡口”。
公元前222年,蠡口属吴县。
唐万岁通天元年(696)析吴县地,置长洲县,蠡口属长洲县。
清代雍正年间(1723-1735)设镇,隶于长洲县依仁乡。
民国元年(1912),吴县、长洲、元和3县合并为吴县,蠡口隶于陆墓市,是时,境内置有蠡南、蠡北、胡巷3镇。
民国17年(1928),吴县分为19个自治区,蠡口隶于陆墓区(第六区),境内置蠡南、蠡北、胡巷、寺前4镇。
民国23年(1934)6月,江苏省民政厅核准吴县划为13个区共279个乡镇,蠡口改隶于黄埭区,境内置蠡南、蠡北、胡巷、施埂4乡。
1947年,吴县并编区、乡镇,蠡口归蠡胡乡,乡政府设在胡巷,隶于黄埭区,直至1950年2月。
1950年3月,吴县增建枫桥、唯亭、光福、陆墓4个区,蠡口、胡巷从黄埭区中析出,改隶于陆墓区。
1953年5月,太湖行政区改建为震泽县,吴县部分乡区的隶属有所调整,是时境内置有蠡口、胡巷、新建、新泾等乡,隶于陆墓区;渔耕(部分)、堰里(部分)、施秦等隶于黄埭区。
1957年3月,胡巷乡全部及蠡口、堰里两乡的大部分并为蠡口乡。
1958年8~10月,建立人民公社。蠡口乡改称为蠡口人民公社。
1993年,撤乡建镇。
陆慕镇沿革
上古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和虞舜)时期,颛顼高阳氏置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陆墓地域属扬州。
夏商(约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时,陆墓所在的“吴”地仍属扬州。
周朝(前11世纪~前771)时,陆墓先后成为吴、越、楚三国的领地。
秦赢政二卜六年(前221),设郡县制,在吴国古都设吴县,陆墓为吴县辖地。
相传到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因宰相陆贽墓葬塔莲桥北堍,才有“陆墓”之称。
唐朝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析吴县地,置长洲县,陆墓始属长洲县管辖。陆墓为县属区、乡政府驻地。
唐元和三年(808),苏州刺史李素开浚齐门至常熟的河道,陆塘遂称元和塘(俗称市河)。
清雍正二年(1724),析长洲县地置元和县,潨泾属元和县,为县属区、乡政府驻地。
清宣统三年十月初四(1911年11月24日),裁苏州府及长洲、元和、吴县三县,设苏州府,陆墓、潨泾属苏州。
民国元年(1912)1月,长洲县和元和县等并入吴县,陆墓和潨泾又属吴县管辖。
1954年8月至1956年3月,划出虎北乡、白洋乡、齐北乡和新齐乡,划入新泾乡和娄北乡。
1956年3月,撤销陆墓区,改为陆墓乡,属黄埭区管辖。
1957年9月,建立陆墓乡人民委员会,所辖陆墓、潨泾、徐庄、娄北、善济和新泾6个小乡。
1958年9月,成立陆墓人民公社。
1968年3月,建立陆墓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12月,陆墓公社革命委员会撤销,建立陆墓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7月,政社分设,改为陆墓乡人民政府。
1985年9月,置为陆墓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大队”更名为“村民委员会”。
1993年,国务院总理李鹏视察苏州,途经陆墓时,李鹏总理和夫人朱琳建议吴县市领导为之更名。经吴县市政府研究决定,报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定名为“陆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