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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的历史沿革

揭阳是粤东古邑,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广东省最古老的县份之一,见诸史载已有2200余年,其历史悠久,境内榕江流域地区曾是古粤东、闽南的区域中心和潮汕文化的发祥地。

春秋战国时期隶属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 遣任嚣、赵佗,攻取陆梁地,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并派兵戍守五岭。南海郡辖揭阳等六县。揭阳县因揭阳岭而得名。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建制揭阳县,管辖现潮汕、兴梅和闽南的龙溪、漳浦等地方。

东晋成帝咸和九年(公元331年) ,分南海郡立东官郡,揭阳属之。

东晋安帝义熙九年(公元413年) ,分东官郡,以原揭阳县地立为义安郡。辖五县:海阳(今揭阳县地属之)、潮阳、绥安、海宁、义招。

以后几经复废,至北宋绍兴十年(1140年),又设立揭阳县。

南宋末年,因逃避战乱,十几万福建的莆田人移民到潮州、汕头一带。

明代揭阳属潮州府。

清代揭阳属惠潮嘉道潮州府。

新中国成立后,揭阳县先后隶属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汕头市。

1965年7月19日,由汕头专区揭阳县划出西北部13个公社(镇),陆丰县划出2个公社,设立揭西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西部境地而得名揭西,县政府驻河婆镇,属汕头专区管辖。

1975年,又从普宁县划出贡山、湖西、四乡三个大队归属揭西县,属汕头专区管辖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国函[1991]84号文)批准撤销揭阳县,建立地级揭阳市

,揭西县划属揭阳市管辖。原揭阳县其中15个镇,设立揭东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东部境地而得名揭东,县城设在曲溪街道办事处,属揭阳市管辖。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揭阳市揭东区,2013年3月2日正式挂牌办公,区人民政府驻地曲溪街道。

揭阳市现辖榕城区、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代管普宁市(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