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前,茶山隶属文顺乡,属京山司管辖,未立寨。
明朝天顺五年(1461年),茶山立寨。
明清时期,茶山隶属文顺乡,归京山司管辖。
民国二十年(1931年),以县为单位,推行地方自治。当时东莞县分为十一个区,茶山属第六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茶山属半沦陷区。当时日伪办公地点设在京山的帝相庙(大帝庙),日伪乡一级的政权机构称“维持会”,首要人物称“维持会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月,日寇投降,全县将十一个区裁并为六个区,茶山属第二区(石龙)所辖为茶山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茶山属第五区,茶山乡管辖二十九个村。
1953年,茶山转属第二区。
1654年6月30日,第二区茶山改为乡级镇。
1957年12月26日,成立大乡,废除区制和乡级镇制。
1958年10月6日,成立石龙人民公社,茶山属其管辖。
1859年6月29日,从石龙公社划出茶山、另行单独成立茶山人民公社。
1968年,茶山公社在文革期间,改称为茶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2年7月,茶山公社改名为茶山区公所。
1987年,茶山区公所改名为茶山镇人民政府,辖(除西湖外)原有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