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始于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景谷属益州郡哀牢地。
唐(南诏)时,于永泰元年(公元765年)设威远城,属银生节度(今景东)。
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威远州,属威楚路(今楚雄)。
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制威远土知州,属楚雄府。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升为威远府,直隶省承宣布政使司。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改土归流”后,设威远厅,属镇沅府。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威远厅改属普洱府。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改为威远县。因县名与四川省威远县相同,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改威远县为景谷县。
1949年6月景谷县和平解放,同年6月6日成立景谷县人民政府。
1985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属思茅地区行政公署辖地,同年12月25日召开成立自治县庆祝大会。此后,每年12月25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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