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元、明、清至民国18年期间称南桂部,属海阳县,民国十五年(1926年)开始设潮安县南桂都民团局,并设潮安县南桂都警察署
民国十八年(1929年)江东都、南桂都合并,称江桂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选举建立潮安县第五江桂区公所(1933年称第五区),区公所驻于鲲江振昆公祠。
1937年1月,区公所改称潮安县第五区联系办事处,改里为保,同年7月,办事处撤销,仍称第五区。
1939年8月,日伪汉奸将原南桂区分割成东凤乡、鲲博乡、鳌头乡和梅溪乡,四乡各成立维持会,1940年,日伪建立基层政权,成立南桂区公所,将四个乡维持会缩为东凤、鲲博、鳌头三个联乡。
1941年,潮安县国民政府将第四区、第五区合并称第四区,区署设于第四区新埠文祠(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原名潮安县政府第五区)
1946年元旦,裁区并乡,划出江东,建南桂乡,成立乡公所,驻鲲江五房公祠。
1949年10月,全区解放,合并江东建立江桂区,区署设东凤和盛。
1950年3月,改称第五区人民政府,1953年2月划出江东,南桂称第五区。
1955年5月,以区公所驻地地名为区名,称东凤区。
1956年2月,撤区并乡、建立四个乡,乡设人民委员会,即东凤乡、鲲江乡、礼阳乡、鳌头乡。
1956年12月,将四个乡并为两个乡,东凤、礼阳二乡合称东凤乡、鲲江、鳌头二乡合称鳌头乡,建立乡人民委员会,东凤乡人委会驻于东凤村乃良公祠, 鳌头乡人委会驻于内畔可楼。
1958年9月,两大乡合并成立东凤人民公社,1961年4月拆社,即为东凤、鳌头两个人民公社;1963年1月,两公社合并,称东凤人民公社,1968年3月,成立东凤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2月改名为东凤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县、市合并,同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改名东凤区。
1987年3月撤区,建立潮州市东凤镇人民政府,各乡改为村,建立村民委员会。
1992年,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东凤镇划归潮安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