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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的历史沿革

“西丰”其名,是因方位和物产而得。西丰与吉林省东丰县交界处有一分水岭,东流水为东丰县,西流水为西丰县。“丰”即物产丰盛之意。如《西丰县志》中诗曰:“岁出豆粮千万石,县名不愧曰“西丰”。

西丰县燕国时属辽东郡地。

春秋战国时期,西丰地域属燕国辽东郡地。

汉属玄菟郡地。

晋代为高句丽地。

唐代为渤海长岭府地。

辽代为辽阳府的辖地。

金为咸平府地。

元初为咸平府东北境,后属开元路地。

明为叶赫部西境;

公元161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后封禁此地,为封禁围场西流水的一部分,隶属永吉州。直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开始弛禁,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招民开垦,并实行对垦荒的移民进行奖励的政策,自此人口逐渐增多。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设置总管衙门,统辖旗民,建设市街,境内逐步繁荣。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置西丰县,隶属于海龙府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划属奉天省辽沈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改奉天为辽宁,西丰隶属于辽宁省为二等县。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公布了省公署官制,确立东北为五省,复改辽宁省为奉天省,西丰县隶属于奉天省为乙类县。在此以后的几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西丰县均隶属奉天省,直至1941年7月,在原十八省的基础上增设了四平省,西丰县划属四平省所辖。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东北划为九省,将当时的伪四平与兴安南省合并为辽北省,西丰县又划属辽北省所辖。

1947年10月西丰解放,至1948年划归辽宁省第二行署。

1947年至1951年划归辽东省通化专署领导。

1952年至1954年划归辽东省。

1955年至1958年划归辽宁省铁岭专署领导。

1959年至1963年划归沈阳市领导。

1964年至1966年归沈阳地区专员公署领导。

1976年归铁岭行政公署领导。

1984年9月20日,省辖铁岭市成立,西丰县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