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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的历史沿革

长清区境,春秋战国时属齐国。秦代,于境内卢邑设卢县,属济北郡。西汉时为泰山郡卢县、茌县和平原郡祝阿县地。

三国魏时为兖州济北国卢县、泰山郡山茌县和青州济南国祝阿县地。西晋时

区境属济北国卢县,县经东北部属青州济南郡祝阿县地,东部为兖州泰山郡山茌县地。东晋时为太原县地。南朝宋时区境属济北郡;北朝魏时为齐州东太原县、卢县和山茌县地。

585年,废太原县于升城置长清镇。594年,以长清镇置长清县。至此始有长清县名,县以境内齐长城和清水命名。此时长清县属济北郡,县境东北部为历城县和祝阿县地。

唐代,长清县初属河南道济州。643年,废济州,长清属河南道齐州。北宋时以路辖府, 长清属京东东路齐州济南府。县内界首镇属京东西路郓州。996年,长清县城由升城迁至刺榆店、即今日长清老城区。

金代,长清属山东东路济南府。县广里镇属山东西路东平府。

元代,长清属中书省泰安州。

明代,长清属山东省济南府。

1428年。属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1724年,长清属泰安州。1734年,复属济南府。 明代洪武年间,县内居民多元末土著,行政区划设置里甲。永乐年间,徙直隶、川陕等地居民来长清县定居后,行政区划实行仓里制。

清代沿袭明制,至道光年间,全县划为4仓44里,辖1018个村庄。

民国成立后,1921年划全县为10个区71里,辖912个村庄。

民国20年(1931年)取消里制,旧区名称改为第一至第十区,区内村庄划分为乡镇闾邻,共有31镇、184乡、3618闾、17377邻。

民国23年(1934年),全县划为10个区、184个乡、31个镇。

1939年6月,成立长清县抗日民主政府后,辖12个区。

1941年,为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划长清为峰山、长清两县。黄河以东的峰山县,划为峰山第一至第八区,耀南区(1940年6月成立,1941年12月撤消)和第十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6年改峰山县为长清县,改长清县为河西县,长清县的区域范围与原峰山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