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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的历史沿革

来安县历史悠久。境内顿丘山遗址发现的石器、陶瓷和骨器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便有人类栖息繁衍。

周初,属徐国。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楚。

战国时,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属九江郡。

汉初,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复九江郡。

东晋,在县城东侨置顿丘郡,后废郡为顿丘县。

梁,在半塔镇置高塘郡。

北周,废高塘郡置高塘县。

隋开皇初,高塘县并入顿丘县,改称新昌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新昌县为清流县。

唐景龙三年(709年),在今新安镇十里村置永阳县。

南唐中兴元年(958年),改永阳县为来安县。

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省来安县入清流县。

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复置来安县,县治在大雍(用)镇(今新安镇)。

明洪武初,来安县并入滁州。

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来安县。属六部凤阳府滁州。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属京师直隶滁州。

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滁州。

清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南行省安庐滁和道滁州。

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直隶滁州。

民国 元年(1912年)4月,来安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3年(1914年)6月,属安徽省泗淮道。

民国17年(1928年)8月,废道,直隶安徽省。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30年(1941年)1月24日,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1943年)2月,属中共淮南苏皖边区委员会。

民国33年(1944年)4月1日,由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代管。

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1月22日,来安县全境解放。同年4月21日,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92年12月,属安徽省滁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