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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的历史沿革

汉初(公元前206年),于今县境设东牟县,为青州东莱郡隶。

王莽代汉,建“新”朝,自天凤元年(公元14年)起,大举更易郡县名称。东牟县改名弘德县。

三国时魏仍设东牟县,青州东莱郡隶。

隋统一后,今牟平县地仍属文登县,惟文登县改隶莱州,后又更为隶东莱郡。

唐初,今牟平县地仍属文登县。

五代至宋,均沿设牟平县及登州。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升宁海军为宁海州,治所仍在牟平县,辖牟乎、文登二县,山东东路隶。

元沿设宁海州,仍治于牟平县城,辖牟平、文登二县。初隶于益都路,继隶于淄莱路,至元九年(1279年)直隶于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年),以牟平县省人宁海州,仅辖文登县,州治不变,但改隶于莱州府。洪武九年复登州府,宁海州隶。莱州、登州初属山东行中书省,继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清时(1644-1911年),沿袭明建置。

民国时期(1912-1949.9),民国二年(1913年),改宁海州为宁海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浙江省宁海县重名,改名牟平县。属胶东道。

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东海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属山东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改属山东省第七行政区。

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1938一1945年),先后属鲁东道、登州道。

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牟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分为牟平、牟东二县;次年6月,二县又合并为牟平县,属胶东区行政公署东海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10-1985.12),1950年5月,牟平县属山东省文登专区,1956年3月,改属莱阳专区。

1958年11月,牟平县撤销,并入烟台市。次年11月,恢复牟平县,属烟台地区。

1983年11月,地区改市,牟平县属烟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