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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客观性?

竞争与合作作为领导关系互动行为的运动形态,实质上是构成领导关系的各种因素和力量之间的矛盾性与统一性的必然反映。领导关系中竞争与合作的存在,具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1、从广义上说,竞争是指一切生物间的生存竞争,这是生物进化的普遍规律。我们这里论述的竞争则是狭义的,即社会互动类型意义上的竞争,它是专指人与人、群体与群体对于一个共同目标的争夺。领导关系中存在竞争主要是由于领导关系各组成部分在客观上都有差异性和特殊性,与这种差异性和特殊性相联系的是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这种特点,决定了各组成部分在具有共同的群体利益和目标的同时,还具有不同的个体利益和目标。在群体成员追求各自利益和目标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竞争。竞争不仅存在于领导关系的同级之间,而且还存在于上下级之间。在开放、民主的领导关系系统中,上下级之间的平等竞争,往往导致领导关系的分化和重组。   2、与竞争相对立的,是领导关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合作。合作是指两个以上的人或群体为达到共同目的,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行动上相互配合的一种互动方式。如果说领导关系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其竞争的客观性,那么领导关系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统一性和共同性决定了其合作的客观性。协同的基本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克服由于竞争产生的各种内耗,形成最大组织合力,最优化地实现领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