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氏族时期(约前4000年)先民开发火龙岗东、西两侧沃土,从事原始农牧业。在今姬屯、大八角、小艾庄、冢儿章、大碾、亮马台等地发现龙山文化遗存。 五帝末期(约前二十二世纪末)部落间商品交换活动具一定规模。《尸子》载:舜“顿丘(今屯子镇蒋村附近)买贵,于是贩于顿丘;传虚卖贱,于是债于传虚。“
夏代,浚地处冀、兖、豫三州之交。
商代称黎,迁都殷后为畿内地。周武王克殷,分其畿内为邶、鄘、卫,浚地属邶、卫,后康叔封卫,领浚地。
春秋时,浚地有牵城、雍榆、顿丘,分属晋、卫。战国时,属魏国。秦置郡县,分属东郡、河内郡和邯郸郡。
西汉高祖年间(前206——前195年),始置黎阳县、顿丘县。黎阳县治在今大伾山东北,属冀州魏郡;顿丘县治在今屯子乡蒋村附近,属兖州东郡。王莽时(9——20年),改黎阳曰黎蒸,改顿丘曰顺丘。东汉复原,隶属依旧。
三国时,浚地属魏国,黎阳县属冀州魏郡,顿丘县属兖州东郡。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黎阳县改属司州魏郡。置顿丘郡,辖顿丘、卫国、临黄、阴安四县。东晋时,浚地先后属晋、后赵、冉魏、前燕、前秦、翟魏、后燕。永和七年(351年),置黎阳郡,辖黎阳县,属司州。太元十一年(386年),丁零族翟辽袭据黎阳,太元十三年(388年)在此称王,号大魏天王,辖七郡。后迁滑台。太元十四年至二十一年(389——396年)间,废黎阳郡,黎阳县属汲郡。
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废顿丘郡,顿丘县属汲郡(郡治在朝歌城)。孝昌年间(525——528年),分汲郡置黎阳郡,辖黎阳、顿丘二县,属司州。永安元年(528年),分黎阳县置东黎县,县治在今善堂乡临河村南,属黎阳郡。
东魏天平元年至武定八年(534——550年)间,置黎州,辖黎阳郡。移朝歌县治于今卫贤集,置汲郡,辖朝歌、获嘉、汲县、北修武、南修武、山阴六县。后郡治移至枋头城(今新镇乡前枋城)。天平(534——537年)年间罢顿丘县。
北齐天保元年至承光元年(550——577年)间,废黎州,黎阳郡属司州,废东黎县。
北周宣政元年(578年),复置黎州,辖黎阳郡。改汲郡为卫州,仍治枋头城。
隋开皇三年(583年),黎州、黎阳郡俱罢,黎阳县属卫州。开皇六年(586年),于原东黎县置临河县。十六年(596年),置黎州,辖黎阳县、临河县。于枋头城置清淇县,属卫州。大业二年(606年),废清淇县。改朝歌县为卫县。改卫州为汲郡,移治卫县。废黎州,黎阳县、临河县属汲郡。
唐武德二年(619年),置黎州总管府,治所在今大伾山北麓,辖殷、卫、澶、洹四州,领黎阳、临河、内黄、汤阴、顿丘、观城、繁阳、澶水八县。武德四年,又置清淇县,属卫州。六年,罢黎州总管府,黎州属相州都督府。贞观元年(627年),设道,黎州属河北道,辖黎阳、临河、澶水、内黄四县。卫州治由卫县迁至汲县,卫县仍属卫州。十七年(643年)废黎州,黎阳县属卫州,澶水县并入临河县,临河、内黄二县属相州。清淇县并入卫县,属卫州。长安三年(703年)复置清淇县,县治在枋头城,神龙元年(705年)废,入卫县。
五代后晋天福元年(937年),黎阳县改属滑州。九年(944年),临河县改属澶州。
北宋雍熙四年(987年),黎阳县改属河北道澶州。端拱元年(988年),于黎阳置通利军,治所在今县城东大伾与居山之间,辖黎阳县,县治仍旧。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通利军属河北路。天圣元年(1023
年),改通利军为安利军,军治迁至浮丘山西。四年,卫县属安利军。天圣七年(1029年),地震,军城陷为湖,移治浮丘山颠。熙宁三年(1070年),废军,黎阳、卫县属河北路卫州。熙宁六年,废卫县为镇,入黎阳县,改属河北西路卫州。元年(1086年),复置通利军,分黎阳县复置卫县,属卫州。政和五年(1115年),军升为浚州,号浚川军节度,旋又改平川军节度,州治在浮丘山颠,辖黎阳县、卫县。崇宁四年(1105年),临河县镇宁军,隶河北东路。宣和二年(1120年),汤阴县属浚州,旋复属相州。
金天会七年(1129年),河北路分为东西两路,浚州属河北西路。皇统八年(1148年),嫌与宗峻音同,改浚州为通州。天德三年(1151年)复名浚州。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临河县治没于黄河水患,县废。
元初,设省辖路,浚州属中书省(腹里)真定路,省黎阳县、卫县入州。至元二年(1265年),改属中书省大名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为府,浚州属中书省大名府。是年十月,改属河南行中书省(简称河南行省)大名府。二年三月,改属直隶(京师)大名府。四月,州降为县,始称浚县,县治徙浮丘山东北平坡。永乐元年(1403年),改属北直隶(简称北直)大名府。
清顺治元年(1644年),浚县属直隶省大名府。雍正三年(1725年),改属河南省卫辉府。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废府设道,浚县属河南省河北道。十六年(1927年)废道设行署(行政公署),浚县属河南省第三行署(驻安阳)。
抗日战争时期,浚境三权鼎立。
1938年7月,国民党河南省政府重划政区,浚县属第十三行署(驻辉县平罗镇)。
1939年2月,浚县日伪政府建立,属日伪河南省豫北道(道尹公署驻新乡)。
1940年秋,中共浚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冀鲁豫边区行署。
1941年6月,国民河南省政府撤销第十三行署,国民浚县政府改属第三行署(驻安阳)。
1945年8月,日伪浚县政府投降告终。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浚县民主政府隶属仍旧。
1947年7月,国民浚县政府改属第四行署,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时期,浚县处于“拉锯“战争局面,两个政府驻地及辖区变动频繁。
1949年5月,浚县全境解放,国民浚县政府不复存在。
1949年10月中旬,浚县民主政府改为人民政府,隶属平原省安阳行署。
1952年10月撤销平原省,浚县改属河南省安阳行署。
1957年11月,安阳行署并入新乡行署,浚县随之改属。
1962年12月,复置安阳行署,浚县复属安阳行署。
1983年10月,撤销安阳行署,浚县改属安阳市至1986年1月8日,后划归鹤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