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分属北地郡、安定郡,部分关东移民迁徙至此。
后为西夏王朝辖制腹地,多民族融合聚居。
红寺堡之名,见于有明,是明庆王就藩封地,为军事要塞,有大小烽堠24处。
1994年9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来宁考察提出开发建设扬黄灌区,解决宁南山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的构想。
1995年12月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正式批准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简称1236工程)立项,作为重点工程列入国家“九五”计划。
1998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
1998年9月5日经宁夏自治区党委研究,于1999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主要搬迁同心、海原、原州、彭阳、西吉、隆德、泾源7县(区)生活在贫困带上的贫困户,是全国最大的扶贫移民开发区。
2001年新设立红寺堡镇、
大河乡、立沙泉乡、立白墩乡、买河乡
2002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红寺堡开发区划归吴忠市管辖。
2005年上半年,红寺堡对村级组织进行改革,将原来的94个行政村合并为42个。
2009年10月28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寺堡镇。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增设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决定:
一、设立新民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新民街道办事处与红寺堡镇合署办公。
二、将太阳山镇西部地域划出,设立柳泉乡,乡人民政府驻地柳泉村。
三、将南川乡更名为新庄集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