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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的历史沿革

秦都区辖境,商代渭河以北为程、毕两个封国的辖地;渭河以南为崇国的辖地。

西周时,为丰、镐二京近畿。

秦孝公十二年 (前350),定都咸阳,遂置县,为都城的西部。

秦末,为雍国的辖地。

汉高祖元年(前206),咸阳县改名新城县;七年(前200),新城撤并长安,改属长安县。元鼎三年 (前114),复设县,改名渭城,为县西部和南部。元平二年 (前75),在今平陵乡大王、李都村附近析置平陵县。

东汉建武六年 (30),渭城 (新莽时更名京城)并入长安县。

三国魏黄初元年 (220),平陵县更名始平县。

十六国时,后赵建平二年 (331)于旧渭城置石安县,前秦皇始二年(352)废。

北魏复设石安县,西魏、北周沿置末变。

隋开皇三年 (583),石安县并入泾阳县,九年(589)改泾阳为咸阳;十一年 (591)“迁县治于秦杜邮。大业三年 (607),“咸阳废入泾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分泾阳县南部及始平县东部复设咸阳县,县治杜邮。历经唐、宋、金、元、明、清、民国,一直为咸阳县地 明洪武四年移县治于今咸阳旧城),建置、境域基本末变化。

1952年12月,在咸阳县城区和郊区置县级咸阳市,隶属咸阳专区。

1953年,改为省直属市,原市政府驻今电影院什字广场北部。

1958年19月,撤咸阳县并入咸阳市。

1961年1月,咸阳市下辖1958年合并的大县乾县、彬县、兴平、周至4县,同年10月,以上4县分出与原咸阳市均归咸阳地区管辖。

1966年8月,咸阳市改属西安市。

1971年10月,复隶属咸阳地区。

1983年9月,撤销咸阳地区,设咸阳市,原咸阳市改为秦都区,属咸阳市。

1986年12月,分秦都区设渭城区,区境乐育路以东划归渭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