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三国、晋朝属扶余和北扶余之一部。
南北朝为寇漫汉国。
隋、唐朝属黑水部北栅地。
五代、宋朝为契丹属地。
金属生女真族,由蒲峪路辖。
元朝属斡赤斤封地。
明朝属奴儿干都司的福余卫。
清朝初属索伦部,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属黑龙江将军及依克明安旗(富裕县富海镇大泉子村)。
中华民国时期,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民国12年(1923年)10月23日,经黑龙江省长公署照准,建依安设治局,置龙泉镇(依龙镇)。
民国18年(1929年)1月5日,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改称县公署(后为县政府)。同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令将第四区(泰安镇)划归克山县。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12月1日,实行新省制,隶属伪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市)。伪满康德6年(1939年)6月1日,隶属伪北安省(省会北安街,即今北安市)管辖。伪满康德8年(1941年)9月1日,泰安街等地从克山县划回。同年10月,县公署从龙泉镇(改为依安村)北迁泰安街(即今依安镇),位于乌裕尔河北岸,是齐(齐齐哈尔)北(北安)铁路线上一重镇。
1945年11月13日,复属黑龙江省(省会即今北安市)。同年12月31日,依安县解放。
1946年1月1日,建民主政府,为依安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1947年2月4日,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省会齐齐哈尔市)第一专区。同年9月16日,复属黑龙江省,10月18日更名泰安县。
1949年5月15日,依安县归属黑龙江省。
1952年6月12日,经政务院批准复名依安县。
1954年8月1日,属黑龙江省嫩江地区。
1960年5月12日,撤销嫩江地区,依安县属齐齐哈尔市。
1961年10月,复归嫩江地区。
1985年1月15日,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撤销嫩江地区,复属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