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属于事业编制,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人道救援组织,属于社会团体,类似于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但在管理上属于特例,具体而言,它是属于“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红十字会无需向民政部登记。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成立,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在民政部2000年12月5日下发的《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还明确了“中国红十字总会”属于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但是免登对象并没有包含红十字会分支机构。
而且,在人事编制上,中组部和人事部曾于1996年联合发出一份《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人员招聘,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且为副部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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