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属于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废弃的药品中因为存在有毒的物质,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会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所以属于有害垃圾。
一般来说,过期废弃的药品都是属于比较危险的废弃物品,含有有害成分,会对空气、土壤和水质产生严重污染,是有害垃圾,目前已被我国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而根据《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无论是在生产还是销售又或者是使用过程中,只要药品过期失效,都属于危险废弃物。
如果药品废弃了,一定不能再使用了,因为如果不慎摄入过期的药品,不仅会耽误患者的病情,使患者的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甚至还有可能加重病情,产生药物中毒,肝脏衰竭,甚至影响生命健康。
此外,如果废弃的药品被不法商贩再次流入市场,会产生很大的潜在危害,而废弃药品如果没有合理地处理,还会污染空气质量,如果胡乱丢弃、掩埋等,会对土壤和水质产生很大的污染,所以过期的药品是不能简单地当做生活垃圾来处理的,一颗过期药品带来的污染,相当于3节电池带来的污染,大约能够污染到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
此外,有害垃圾主要还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等。
在投放有害垃圾时要请注意轻放,如果是易破损的应该带着包装和包裹后轻放,一些易挥发的垃圾,还要密封后再投放。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的处理量,降低垃圾处理的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和生态三方面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