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aozhou-jun-xian
东晋南朝为流寓百姓设立的地方行政区划。由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故称“侨”。其后经过土断,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但因本是外地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早在东汉末已有以流徙百姓设立郡县寄治新迁地的事例,但侨州郡县的名称则始于东晋。西晋末,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导致北方汉族人民大量南迁,其中幽、冀、青、并、兖五州(今河北、山东、山西及豫东北)及徐州之淮北流人多越过淮水、长江而停留于扬州境内;秦、雍(今陇右、关中)、司、豫(今晋南、豫西、豫中)等州流人则多至襄、樊、汉、沔(今豫南、鄂北),停留于荆州之北部。还有一部分司、豫流民南迁至江州(今鄂东、江西)北境。东晋政府遂在聚居之地,以他们原籍州、郡、县的名称(亦有新立名称者)设立临时性的地方行政机构以登记和管理他们。这些人称侨人,州郡县称侨州郡县,而以流亡百姓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县令。
侨州郡县开始本是寄寓,并无实土。侨人居住,有的集中,有的分散。流民南迁本是避难,多数有收复失地重返家园的愿望。因此,侨州郡县的户籍是临时性的白籍(见黄籍),著籍的人享受免除调役的优待。但是时间既久,侨人中的上层已通过种种方式在江南重建田园,安居乐业,下层则除流落为部曲、佃客以至奴婢者外,也有部分人获得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民。他们与土著百姓杂居错处而户籍各别,负担不同,不但管理不便,而且影响赋役征发。于是东晋政府实行土断,省并侨郡县,所有侨人必须在居留之地编入正式户籍黄籍,与土著百姓同样负担调役。当时大族标榜郡望,为了照顾他们的利益,不能不保留一些北方郡邑的名称,故除省并一部分荒小郡县之外,很多侨州郡县机构仍保留下来,从所寄治的南方旧郡县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作它们的领土,并将一部分旧郡县划归侨州郡管辖,或将新获实土的侨郡县交给旧州郡管辖。有些侨人占优势的地方,甚至取消旧称而代以侨名。于是形成侨州之内有旧郡,旧郡之内有侨县,或则相反的复杂情况。如徐州北部的流人南迁后,多数居留在扬州之晋陵郡(今常州、丹阳、镇江一带)境,故东晋在这里设立了许多徐州的侨郡县,而在京口侨立徐州(后改名南徐州)。分布在这里的还有幽、冀、青、兖、并等州的侨郡县。通过几次土断之后,这些侨郡县以及原属扬州的晋陵郡都划归南徐州统辖,于是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有的侨郡还遥属于不在当地的州。如侨立于江州寻阳的安丰、松滋二郡和侨立于襄阳的义成郡却遥属于扬州。
由于十六国时期北方曾发生几次大动乱,因而有几次大规模的北人南迁,又形成新的侨州郡县。过一段时期又分割原州、郡、县土地以为领土,于是州郡分割得愈多、愈小,而且还出现两郡同治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因此,南朝后期地方行政区划十分混乱,以至于当时人也弄不清楚。大体南朝侨置的州郡以在今鄂北及苏南、苏北、皖南者为多。刘裕灭南燕后,在今山东境内亦侨置幽、冀等州侨县。后来归属北魏,北魏多沿而不改。
北方政权也侨置州郡。前燕主慕容廆曾在今辽宁省境内置冀阳、营丘二郡以处冀州、青州流人。西凉主李暠于甘肃西部立会稽、广夏二郡以处南人及中州人。北魏明元帝时,于今河南洛阳一带侨立雍州郡县以抚关中流人。东魏时期,侨立恒、云、朔、显、蔚等州于并、肆、汾(今山西境)三州,以处六镇流民。设立侨州郡以统流人,是当时各国统治者争夺人口的一种手段,也是笼络大族首领的一种办法。隋统一全国后,废除这种办法,并省郡县,许多侨郡县废罢,但还是有不少名称保留下来。
- 参考书目
-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第5章第2节《侨州郡与土断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