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辉(1114—1196)字日新,蔚州灵仙(今河北蔚县)人。
人物生平
皇统二年,擢进士第,由尚书省令史升左司都事。久之,为南京路转运使,以宫殿火,降授磁州刺史。有吴僧者杀州人张善友而取其妻,辉督捕之,命张母以长锥刺僧与其妻无完肤以死。改陕西东路转运使,再迁户部尚书。
金史大定二十三年,拜参知政事。世宗谕之曰:“卿年虽老,犹可宣力。事有当言,毋或隐默。卿其勉之。”一日,辉侍朝,世宗曰:“人尝谓卿言语荒唐,今遇事辄言,过于王蔚。”顾谓宰臣曰:“卿等以为何如?”皆曰:“辉议政可否,略无隐情。”辉对曰:“臣年老耳聩,第患听闻不审,或失奏对。苟有所闻,敢不尽心。”旧庙祭用牛,世宗晚年欲以他牲易之,辉奏曰:“凡祭用牛者,以牲之最重,故号太牢。《语》曰‘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古礼不可废也。”
金史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尚书省奏来岁正旦外国朝贺事,世宗曰:“上京地远天寒,朕甚悯人使劳苦,欲即南京受宋书,何如?”辉对曰:“外国使来,必面见天子,今半途受书,异时宋人托事效之,何以辞为?”世宗曰:“朕以诚实,彼若相诈,朕自有处置耳。”辉以为不可,于是议权免一年。会有司市面不时酬直,世宗怒监察不举劾,杖责之。以问辉,辉对曰:“监察,君之耳目。所犯罪轻,不赎而杖,亦一时之怒也。”世宗曰:“职事不举,是故犯也,杖之何不可!”辉对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金史二十六年,以老致仕。次年,复起河南府事,辉辞以衰老不任,召入香阁,谕之曰:“卿年老而精力尚强,虽久历外,未尝得嘉郡。河南地胜事简,故以处卿,卿可优游颐养。”辉曰:“臣犹老马也,刍豆待养,岂可责以筋力。向者南京宫殿火,非圣恩宽贷,臣死久矣。今河之径河南境上下千余里,河防之责视彼尤重,此臣所以忧不任也。”于是特诏不预河事。章宗立,时辉年七十六,复乞致仕,诏许之,仍给参政事半俸。承安元年卒,谥曰忠简。
金史辉性倜傥敢言,喜杂学,尤好论医。从河间刘守真说,率用凉药。神童尝添寿者方数岁,辉召之,因书“医非细事”四字,添寿涂“细”字,改书作“相”,辉颇惭,人亦以此为中其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