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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五代时期高僧) - 历史百科

恒超

五代高僧-恒超,后梁龙德二年(922年)来到山东无棣县开元寺(疑大觉寺另名。开元二十六年,即738年,唐玄宗敕令各州具代表性之佛寺与道观改称开元寺或开元观,而新建立者亦以‘开元’命名,作为国家统制佛、道二教之机关。),挂锡开元寺,在寺东北隅另创一院,弘讲经论。一住20余年,宣讲经、论各30多遍。后汉乾祐二年(949),七十三岁逝,僧腊三十五。具荼毗礼,收舍利二百余颗分施之。外缄五十颗,于本院起塔以葬之。

人物生平

《宋高僧传》卷七·五代《棣州开元寺恒超传》:“恒超姓冯氏,范阳人。挂鍚无棣,二十余年,节操高迈。”“汉祖赐紫衣后,忽忽不乐,乾祐二年,七十三岁逝,僧腊三十五。具荼毗礼,收舍利二百余颗分施之。外缄五十颗,于本院起塔以葬之。”

成就及荣誉

恒超法师,俗姓冯,范阳人(今北京一带)也。祖、父世修儒道,家巨富。恒超秉承家风,自小攻读诗书,15岁时已通《六经》,尤其擅长《风骚》。所作诗赋,辞调清新,远近流传。后来偶阅佛经,豁然开悟,接受了人生富贵如同泡影,唯有佛教可使人获得解脱的道理,遂出家为僧。

个人作品

恒超出家后学习很刻苦,诵读佛典,昼夜不倦。3年之后,他的本师去世,他遵照佛家丧仪,为师傅服丧守礼,赢得人们的称赞。释服后往五台山受木叉戒(戒律的一种,又称别解脱戒),进而四处游学,寻访名师。时值后梁朱氏政权与沙陀李氏集团连年交兵,南去的道路被阻绝,恒超只能在魏、博、并、汾之间(今河北、山西一带)学习大小乘经、律、论。尽管如此,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在佛学上还是取得了甚深的造诣,美名远扬。当时山西地区的佛学宿望息尘、贞辩二大师,在与恒超接触后称赞说:“义龙之头角悉完备矣,待飞奋而为霖雨焉!”

个人其它信息

恒超治学的特点是把儒、道的思想与佛教教义结合起来,特别重视气节,鄙视名利,保持着淡泊超脱的胸襟。后梁龙德二年(922年),他来到山东无棣县。此地邻接孔孟故乡邹鲁,他感到很称心,便留住本县开元寺,在寺东北隅另创一院,弘讲经论。一住20余年,宣讲经、论各30多遍。他气度娴雅,举止从容,为当地僧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讲说时慢声细语,娓娓而谈,用词朴素,态度自然,从来不厉声呵斥,也不故意夸张,结果反而深受道俗敬重,享有极高的威信。

历任官职

历任的州官,过往的使臣,敬慕恒超渊博的学问和高尚的人格,常常到寺里来拜访。但恒超不愿与这些达官权贵周旋,总是让侍童出面挡驾,推说讲论正忙,无暇接待。这些贵人们吃了闭门羹,惊愕之余,都很恼怒。恒超却毫不介意,始终坚持自己的处世准则。久则久之,受到冷遇的达官贵人们不得不佩服恒超的崇高气节。

门生遍天下

齐鲁之间的学者们也常常不远数百里,登门商榷学问,有的甚至前来对恒超的学说提出诘难。对于这些人,恒超无论多忙,都要热情接待,与之坦诚讨论。来客们一睹恒超超凡脱俗的仪容,进而听到他议论风生,参引子史,证以佛理,无不心悦诚服。恒超有时还用诗的形式解答求教者提出的问题。例如有人向他请教《因明》,恒超就答诗一首,辞新理妙,令人叹服。

人物故事

恒超的学问日精,令名日著。有一位姓李的郡守,一向敬重恒超的高风,提出要向朝廷上表举奏,请朝廷赐给恒超紫袈裟以示荣宠。原来,封建社会最重等级之分,连穿戴都要严格按照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颜色和形制。诸种颜色中明黄最尊贵,属于皇帝专用;臣民则以紫色最贵,朱红次之,绯红又次之,降及平民只能服用白色,奴婢则必须服用皂色以明下贱。出家人脱离尘俗,四大皆空,六根清净,本来可以不理睬尊卑贵贱这一套封建等级制度。但封建统治者偏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推行到佛门中,方外释子也无法超脱封建等级观念,不但在出家五众中划分出严格的等级阶梯,还对王公卿相的拖朱曳紫心向往之。于是,南北朝时已有皇帝赠给某些僧人将军名号和封赐爵位的做法,到了唐代武则天时期,又有赐给宠僧紫袈裟的创举。从此之后,那些身在空门,心慕荣利的势利僧人,便梦寐以求,以获得朝廷赐紫为莫大光荣。郡守李公便是在这样的社会习俗背景下,出自一番好心,自告奋勇要为恒超谋得赐紫的荣誉。没想到恒超完全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俗僧。他视富贵若浮云,对名利避之唯恐不远。听到李太守的意图后,他初尔惊愕,继而哈哈大笑,提起笔来,写了一首明志诗:

虚着褐衣老,浮杯道不成。

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

厌树遮山色,怜窗向月明。

他时随范蠡,一棹五湖清。

志向高远

表达了为道献身,功成身退的志向。恒超派人把诗送给李太守,李太守看了还不死心,又派人劝说恒超,要他表示愿意接受朝廷的封赐。恒超矢志不移,决绝地说:“倘若再来啰嗦,我就只好避到卢龙塞外(今河北喜峰口以北地区)了!”听了这话,李太守才作罢论。

社会评价

宰相冯道是一位不顾国家兴亡,只保自己高官厚禄的无行官僚。自后唐以来,国家已经一再易姓,而他高居相位不倒。人们鄙视他,他自己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听说了恒超的大名,便来叙同宗,拉关系。恒超对替冯道送信来的使者说:“我是一位闲散之人,早舍父母,誓志修行。本意只想苦行苦修,往生弥勒净土,没料到名字浪传到宰相耳中。请转告宰相,我不敢沾宰相的光,尘世名利于我毫无用处。”弟子们怕开罪于权相,都劝恒超随和一些,最少应在面子上与冯道应付应付。恒超难违众情,不得已给冯道写了回信。冯道得信,越发起劲,上表给后汉高祖刘知远,替恒超求得了一件御赐紫袈裟。恒超接到皇帝送来的紫袈裟,不穿又不行,穿又违背自己私衷,自此闷闷不乐,一病不起,于后汉乾祐二年(949年)春二月卒于本院,时年73岁。

五代十国时期,干戈扰攘,人事浮沉,追名逐利者多,守操全节者少。恒超以一介僧人,却能一心弘道,粪土王侯,砥砺气节,终生不渝,为世人树立了一个好榜样。终致僧史垂名,警励后世。

《宋高僧传》卷第七 ·恒超(汉棣州开元寺)

释恒起。姓冯氏。范阳人也。祖父不仕。世修儒道。而家富巨万。超生而聪慧。居童稚群不贪戏弄。年十五早通六籍尤善风骚。辞调新奇播流人口。忽一日因阅佛经洗然开悟。乃叹曰。人生富贵喻等幻泡。唯有真乘可登运载。遂投驻跸寺出俗。未周三祀方议进修昼夜不疲。而属师亡。亦遵释氏丧仪。守礼无怠。孝悌之名燕人所美。梁乾化三年往五台山受木叉戒。由是陟遐自迩。切问近思。俄征伐木之章。且狎或人之友。结契远求名匠。阻两河间。兵未罢路不通。南则梁祖。北则庄宗。抗衡于轻重之前。逐鹿在存亡之际。当是时也。超止于本州魏博并汾之间。学大小乘经律论。计七本讲通思于雍洛。梁宋名师杳然隔绝。虽然巡历非远宏畅殊精。瓶满见知翼飞名字。是故并部息尘中山贞辩夫二人者。言行俱臻证修有位。一见超叹曰。义龙之头角悉完备矣。待飞奋而为霖雨焉。其为硕德题目多此类也。龙德二年挂锡于无棣。超曰。此则全齐旧壤邹鲁善邻。遂止开元伽蓝东北隅。置院讲诸经论。二十余年宣导。各三十余遍。节操高迈举措舒徐。缁素见之无不怯惧。声无叱咤语不夸奢。自然而然。且非威势凌[车*閵]之所得也。前后州牧往来使臣。向誉钦风修名执刺。相礼重者止令童子。辞以讲贯罕曾接对。初有所慊终伏其高。齐鲁之间造秀不远数百里。造其门以诘难。诸公一睹超容傍听议论。参乎子史证以教宗。或问因明。超答以诗一首。辞新理妙皆悉叹降。时郡守李君素重高风。欲飞章举赐紫衣。超闻惊愕遂命笔为诗云。虚著褐衣老。浮杯道不成。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厌树遮山色。怜窗向月明。他时随范蠡。一桌五湖清。李君复令人劝勉愿结因缘。超确乎不拔。且曰。而其复尔则吾在卢龙塞外矣。郡将闻而止。又相国瀛王凭道闻其名知是乡关宗人。先遗其书。序以归向之意。超曰。贫道闲人早舍父母克志修行。本期弥勒知名。不谓浪传于宰衡之耳也。于吾何益。门人敦喻。不得已而答书。具陈出家之人岂得以虚名薄利而留心乎。瀛王益加郑重。表闻汉祖。遂就赐紫衣。自此忽忽不乐。以乾祐二年仲春三日微疾。数辰而终于本院。院众咸闻天乐沸空。乃升兜率之明证也。春秋七十三。僧腊三十五。门人洞征与学徒百余人持心丧。倾城士庶僧尼会送城外。具茶毗礼收舍利二百余颗。分施之外缄五十颗于本院。起塔以葬之。瀛王未知。别奏赐师号曰德正。乃刊敕文于石塔焉。